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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教育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18    点击数:

昌邑区教育局201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现编制昌邑区教育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及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昌邑区教育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和昌邑区教育局信息网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告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昌邑区教育局法规科,地址:昌邑区林荫路22号,邮编:132001,电话:62755307,电子邮箱:faguike2755307@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按照《2010年昌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教育局以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为准则,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工作重点,拓宽公开领域,有效提高了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10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工作部署。为使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教育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配有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还聘请了义务监督员,进行民主监督,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制定下发了《昌邑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形成了内容明确、责任到人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制定下发了《昌邑区教育局2010年度政(校)公开工作计划》,部署了年度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调度工作情况,积极组织学习培训,使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2、完善制度体系,抓好制度落实。教育局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首位,以制度促工作。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认真落实“十公开”、“义务监督员”等制度。形成了以公开审批为重点,以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为保障的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并依据制度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3、及时更新信息,完善指南目录。结合实际,教育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填报,并在市政务公开网及昌邑区教育信息网上对本系统新产生的信息进行了及时补充、更新,向区政府信息科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材料。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制订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公开范围、内容及程序,方便了群众。

4、延伸工作领域,督导校务公开。年初,制定并下发了《昌邑区教育局2010年度政(校)公开工作计划》,部署了工作任务。各校均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完善了相关制度,聘请了部分教师为义务监督员,设立了揭示板、群众意见簿、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听取学生及家长的建议。通过每学期教工代表大会、教工会、年组会的召开,实现各项工作层层公开。在此基础上,要求学校对内重点做好涉及教职工权益事项的公开,对外重点做好学校招生事项的公开,主动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部分学校建立了“家校通”通讯网,并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及时向家长公开孩子及学校的各种信息。教育局将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定期进行检查指导。

9月17日-30日期间,教育局积极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参加市政府统一开展的政务公开信息采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高质量的完成了工作任务,提升了学校校务公开管理水平。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数量增加。昌邑区教育局2010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219

2、公开的内容全面。包括教育教学、学校安全、政务公开、教育资源等与公众(教师、学生、家长)密切相关的事项。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教育文件类信息56条,占总体比例为26%;工作部署类信息152条,占总体比例为69%;教育新闻及其他信息11条,占总体比例为5%。

3、公开的形式多样。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教育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及设立教育局网站、资料查询点、教育局信息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同时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安排专职人员现场办公,公开审批程序,提供便民服务。

4、公开的及时主动。本局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均不超过30个工作日,公开工作及时、主动,方便了群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教育局2010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教育局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诉讼案0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教育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2011年工作打算

2011年,教育系统政(校)务公开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理念,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阳光施政,把系统政(校)务公开工作推向新台阶,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2011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主动做好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1、依法认真界定公文的公开属性。教育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文正常流转办理过程,认真界定公文的公开属性,提高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

2、加强保密审查和协调会商工作。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遇到情况复杂或可能涉及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申请,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要求,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会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杜绝因处置不当而产生的不良后果。

3、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教育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今年信息公开目录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及时、准确的补充、更新,确保新产生或新获取的信息通过各种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实现常态公开,动态公开。

4、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服务进程。教育局将根据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及公开的对象,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依法满足公众需求。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信息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5、活化载体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实效。在以往设立政务公开栏、监督电话、咨询窗口、档案室查询等常规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教育信息网的作用,将其作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方便公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同时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的管理,依法公开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审批标准、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提供利民服务。

(二)有效指导推进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1、规范办事公开内容和办事时限。各校要完善办事公开目录,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围绕办事内容、收费标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岗位规范、服务承诺、监督渠道等内容,绘制办事流程图。各校要认真制定限时办结的承诺,承诺内容要在群众容易知晓的场所进行公示,保持服务承诺的常态性。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结时限规定的要严格按照时限办结,严禁超期办结。

2、及时准确的公开学校校务信息。继续推进教育系统 “阳光招生”工作,各校将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等通过载体向社会公布。关于学校基建项目,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的办理,教职员工评优选先、职称评聘、奖惩情况,教职员工工作安排等事项也将通过召开教代会、建立揭示板、张贴公示单、建立咨询热线、开通校园网络等适当形式及时公开。

3、各校要认真学习2011年《中小学(幼儿园)办事公开工作考评标准》内容,细心领会,逐条落实,并做好相关经验与材料的搜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全面落实校务公开工作。

 

 

 

                                                                                                                                                                    吉林市昌邑区教育局

                                                                                                                                                                                                                                  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