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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昌邑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昌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scy.gov.cn/gzbm/mzj_1/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昌邑区民政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邮编:132001,电话:0432-62755102,邮箱:114409105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领域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主管,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程序,确保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合法真实,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全年无依申请公开。

(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健全公开制度,确保公开流程规范有序,结合我局实际,在原有的政务公开制度、办事公开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办事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把好审查审批关,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科室,强化了信息公开保障工作,推动此项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突出公开重点,强化为民服务工作原则。在社会救助等重点工作领域主动及时公开政策信息,并对公开内容及时变更、增补、撤修或终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昌邑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昌邑区民政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邮编:132001,电话:0432-62755102,邮箱:1144091059@qq.com

二、总体情况

2021年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领域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主管,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程序,确保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合法真实,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全年无依申请公开。

(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健全公开制度,确保公开流程规范有序,结合我局实际,在原有的政务公开制度、办事公开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办事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把好审查审批关,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科室,强化了信息公开保障工作,推动此项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突出公开重点,强化为民服务工作原则。在社会救助等重点工作领域主动及时公开政策信息,并对公开内容及时变更、增补、撤修或终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拓展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公开效率。顺应分众化、差异化的传播趋势,加强社会救助领域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缩短公开内容审核时间,提升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水平,不断扩大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