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司法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昌邑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吉林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七个方面的内容。联系部门:昌邑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62755565。
一、概述
2011年,昌邑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规章制度,完善配套措施,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布政府信息,做到了制度化、系统化和常态化,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工作的透明度,畅通了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提高了机关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昌邑区司法局下设综合科、宣传教育科、基层科、社区矫正科和法律援助中心。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长分管区法援中心;政治处主任兼任社区矫正办公室主任,分管综合科和社区矫正办公室。司法局综合科负责机关电文处理、保密、信访、后勤服务、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有关工作等等。宣传教育科是司法局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机构,也是主管法制宣传教育的业务科室。基层科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法律服务所开展工作,规范、管理法律服务市场。社区矫正科负责编制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和管理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等。区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负责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司法局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周的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局务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汇报上一阶段工作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和建议。
司法局注重各科室人员的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增强业务能力。对于上级和其他部门组织的学习,积极报名参加 ,学习完之后总结心得体会,并在局会议上汇报。
(二)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务公开这项工作的开展,把它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三)司法局根据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制定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情况。对于最新的工作动态,做到及时的信息报送和更新,对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和公开信息。
(四)司法局注重已经公开信息的后续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局领导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昌邑区司法局2010年主动公开信息4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新闻媒体 5条,工作信息 30条、其他类信息2条,公开资料 5条。
(二)公开的内容: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规范性文件,司法行政专项工作计划,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统计信息,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工作动态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简报、宣传栏、公开栏、挂牌、印制公开手册等传统手段,另外将成型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信息送交区档案局和其他相应政府机构供群众查阅我局政府公开内容。
(四)公开的及时性:报送的政务及时准确地反映了当前的工作动态,真实反映了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注重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昌邑区司法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昌邑区司法局2011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0年,昌邑区司法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专业人员培训、宣传力度不够;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还需进一步整合、充实。
(二)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继续丰富我局信息公开方法,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四是加快我局信息化建设,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查询的需要,积极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