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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27    点击数:

昌邑区司法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12月27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昌邑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昌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scy.gov.cn/gzbm/sfj_1/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昌邑区司法局,地址:吉林市中兴街105号,邮编:132000,电话:0432-6275556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带领下,我局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通过召开会议部署、制定工作机制、开展培训学习、拓展宣传载体、加强网站建设等一系列工作促使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把推行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机关作风、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有效手段,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接受监督的服务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推动落实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2条。公开的内容:《昌邑区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吉林市昌邑区司法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二)监督保障情况:2019年,昌邑区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1人负责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

(三)公开的形式:1、门户网站。昌邑区政府公开网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包括司法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栏目。社会各界通过这两个网站设立的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微信平台。我局申请了微信法制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发布法制宣传类新闻信息,公众可以通过关注公众号了解相关内容。3、电话公示。我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辟了热线电话、投诉电话,随时宣传司法政策,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开的及时性:2019年,我局报送的政务及时准确地反映了当前的工作动态,真实反映了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注重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为此,今后工作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的公开需求,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加强重点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大网上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要加强关键环节信息公开。

二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通过依法行政从源头上解决“不愿公开”与“不敢公开”的问题,提高公开意识,转变思维方式,提升应对能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工作,有效化解矛盾。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高度重视并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工作。加强工作研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和制式文书。

四是加强主动公开。正确处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依法应当且实践工作中完全可以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得人为转化为依申请公开信息。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昌邑区司法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