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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商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该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商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昌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125.32.42.177:81/zwdtSjgl/)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昌邑区商务局办公室,地址:中兴街105号,邮编:132000,电话:62755030,电子邮箱:swj911@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1、组织领导。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局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小组成员有组织分工、责任明确。年初,局班子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仔细研究、深入探讨,在总结原有经验基础上对政务公开工作做了进一步的补充与完善,力求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细致、更加人性化。

2、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局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建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根据局实际,在原有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加以规范与完善。同时强化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将制度实施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及违规违纪责任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政务工作程序、工作态度、工作效率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发现任何不利倾向与错误想法做法都能够及时纠正与严肃处理。

3、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要求,编制商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区政府的门户网站及本单位的网站发布。主动向区档案局报送已公开的现行文件资料等政务信息。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相关各项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做好了主动公开和受理依申请公开的各项服务工作。

4、政务公开的形式。全年推行以下五种政务公开形式:通过局信息中心的互联网公开发布;通过挂牌服务、桌牌明示等形式公开;通过召开基层、企业代表大会,直接向其公开;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全程陪同服务制(全程陪同企业到上级主管部门办理业务)和走访企业制等内容。在商务局办公地点的外墙上,设立了政务公开揭示板。全局工作面对社会公开承诺,局班子每个成员面对全区做出公开承诺,科室负责人在全局范围内承诺。为保证效果,在承诺同时,党支部还制定了《惠民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区政府要求,编制商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定期更新调整,通过政府网站及本局招商网站对外公布部门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11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1条、招商信息2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取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1、存在问题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提高,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如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提高;制度建设需要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打造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建立健全各种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各项公开措施。进一步科学的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解决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商务局相关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功能,并力争建立信息互动反馈功能。继续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强化服务措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在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措施上狠下工夫,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延伸服务触角。

七、附件

本报告数据源自《昌邑区商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具体见附表。

 

 

昌邑区商务局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