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个例》的规定和吉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结全我局实际,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七个部分。现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昌邑区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 “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从严治政、依法行政”的方针,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工程。
二、基本工作情况
1、组织领导
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局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小组成员有组织分工、责任明确。年初,局班子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仔细研究、深入探讨,在总结原有经验基础上对政务公开工作做了进一步的补充与完善,力求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细致、更加人性化。
2、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局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建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根据局实际,在原有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加以规范与完善。同时强化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将制度实施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及违规违纪责任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政务工作程序、工作态度、工作效率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发现任何不利倾向与错误想法做法都能够及时纠正与严肃处理。
3、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区政府要求,编制商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区政府的门户网站及本单位的网站发布。主动向区档案局报送已公开的现行文件资料等政务信息。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相关各项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做好了主动公开和受理依申请公开的各项服务工作。
4、政务公开的形式
全年推行以下四种政务公开形式:通过挂牌服务、桌牌明示等形式公开;通过召开基层、企业代表大会,直接向其公开;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全程陪同服务制(全程陪同企业到上级主管部门办理业务)和走访企业制等内容。在商务局办公地点的外墙上,设立了政务公开揭示板。
全局工作面对社会公开承诺,局班子每个成员面对全区做出公开承诺,科室负责人在全局范围内承诺。为保证效果,
在承诺同时,党支部还制定了《惠民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区政府要求,编制商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定期更新调整,通过政府网站部门动态2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不收费。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1、存在问题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提高,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如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提高;制度建设需要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7]151号)的精神,以打造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建立健全各种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各项公开措施。进一步科学的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解决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商务局相关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功能,并力争建立信息互动反馈功能。继续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强化服务措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在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措施上狠下工夫,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延伸服务触角。
昌邑区商务局
2019年1月3日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8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吉林市昌邑区商务避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42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30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 袁丰收 审核人: 填报人:韩惠颖
联系电话:62793697 填报日期: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