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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我局编制了《吉林市昌邑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jlscy.gov.cn/)或昌邑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http://xxgk.jlscy.gov.cn/gzbm/swj_1/ndbg/)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昌邑区商务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29号,邮编:132001,电话:0432-63302909,邮箱:2605276553@qq.com。
  一、总体情况
  昌邑区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精神,按照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向人民汇报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商务为民服务的作用,确保了商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局内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小组内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注重夯实基础突出重点,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领域,重点公开为商务动态、政策服务等工作。
  (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和登记制度,所有上网信息必须“先审后发”,遵循信息发布“谁提供谁负责”,按照信息来源实行分类分级审查审批。严格按照审批发布程序,实行流程化运作,加强保密审查,逐级审批审核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合法性、真实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实时性、切实性、全面性不够,公开信息的实用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涉企领域信息公开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形式还较单一。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创新公开形式,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二是进一步深化涉企领域政务公开,时刻关注上级和本级政策信息,做到应发尽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