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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15    点击数:
 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及附件等七部分组成,全面客观的反映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昌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lscy.gov.cn)和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昌邑区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科,地址:吉林市中兴街105号,邮编:132000,电话:2755130,传真:2755130,电子邮箱:cyqzfbxxk@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2009年我们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组织编制或修订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组织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落实服务情况。及时召开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08]16号)等法规、文件,提高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从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时限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建立了制度,保证了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2009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如下:

()公开的数量。2009年,公开信息总数为23条。

()公开的内容。在2009年公开的23条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为7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为8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为3条;其他类信息分别为5条。

 ()公开的形式。2009年,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23条。

()公开的及时性。2009年,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为23条,在这些公开的文件信息中,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20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3条;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9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截止2009年(含本年度)末,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止2009年(含本年度)末,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显著提高,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仍需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然不强;三是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覆盖面仍需扩大。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责任为工作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长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