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昌邑区林业畜牧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我局将认真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为62755150。
报告公开网址为:http://xxgk.jlscy.gov.cn/gzbm/xmyglj_1/ndbg/。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指导培训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基本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组织机关干部和科室负责人学习《条例》以及区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各科室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依托昌邑区政府网发布信息,所有主动公开信息都及时上网公开,2017年政务公开数量为14件。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昌邑区政府政务公开网。
2.林业畜牧局政务公开栏。
三、回应解读情况
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无。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1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附表:昌邑区林业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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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林业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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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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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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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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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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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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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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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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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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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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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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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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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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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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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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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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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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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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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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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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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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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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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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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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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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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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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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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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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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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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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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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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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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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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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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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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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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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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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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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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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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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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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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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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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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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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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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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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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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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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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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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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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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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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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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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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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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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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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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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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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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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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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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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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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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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林润年 审核人: 李艳 填报人:刘洋
联系电话:62755150 填报日期:20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