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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2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吉林市昌邑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昌邑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地址:吉林市中兴街105号,邮编:132002,电话:0432-62755150,邮箱:cylyxmjchb@163.com。 

  一、总体情况

  昌邑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以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为准则,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工作重点,拓宽公开领域,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将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新《条例》、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科,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下设舆情监测办公室,负责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

  二是抓好工作落实。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局机关各部门责任考核目标,做到常议常抓。组织干部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是深入改革实践,强化服务保障。深入开展“只跑一次”改革,以“优化营商环境”和节省审批时间为重点,破除部门壁垒,创新实践,深入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通过改革,审批流程不断优化、审批时限不断压缩、审批材料不断精简、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二)推动落实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条。 

  (三)对政府信息的管理

  我局积极强化林业、畜牧业的信息公开,采用区政府内网和外网相结合的办法,增加组合查询、全文检索等功能,为公众查找所需的信息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同时,我们在区政府信息网上,及时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

  134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1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39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政府信息工作稳步开展,但与群众需求和希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公开形式的便利性等方面需要继续加以改进,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工作理念,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提高自身业务知识水平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等背景下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与研究,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工作理念,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的主动性、科学性及时效性。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对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发布信息监管力度,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武装队伍,逐步打造专业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