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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点击数:

   昌邑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吉林市昌邑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昌邑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地址:吉林市中兴街105号,邮编:132002,电话:0432-62755150,邮箱:cylyxmjchb@163.com。

一、总体情况

昌邑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以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为准则,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工作重点,拓宽公开领域,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将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推动林牧业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科,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下设舆情监测办公室,负责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

二是深入改革实践,强化服务保障。深入开展“只跑一次”改革,以“优化营商环境”和节省审批时间为重点,破除部门壁垒,创新实践,深入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通过改革,审批流程不断优化、审批时限不断压缩、审批材料不断精简、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在昌邑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做好了相关信息的填报及更新工作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我局积极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应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明确负责科室、答复方式。明确不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和场所。具体承办机构、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确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积极强化林业、畜牧业的信息公开,采用区政府内网和外网相结合的办法,增加组合查询、全文检索等功能,为公众查找所需的信息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同时,我们在区政府信息网上,及时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局机关各部门责任考核目标,做到常议常抓。组织干部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政府信息工作稳步开展,但与群众需求和希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公开形式的便利性等方面需要继续加以改进,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工作理念,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提高自身业务知识水平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等背景下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与研究,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工作理念,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的主动性、科学性及时效性。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武装队伍,逐步打造专业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