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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0-03-23    点击数:

  吉林市昌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市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的要求,由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有2009年度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和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互联网站http://www. jlcg.gov.cn 

 

  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城建大厦309室,邮编:132011,电话:64805107电子邮箱:jlcgzfj@163.com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我局自200851日起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基本工作情况 

 

  2009年,我局认真实施《条例》规定,根据吉林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城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强化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009年,我局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城管执法良好形象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坚决贯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本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以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条例》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进一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我局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依托吉林市政务公开网作为公共查阅点。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二)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09年,我局严格执行执法工作程序,坚持把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同时,根据《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做好有关数据的备案、维护工作。 

 

  (三)整合信息资源,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我局把施行《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培训。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对全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编制了《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的内容、信息形成的时间、查询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公布政务公开电话、投诉电话等。 

 

  (四)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职能 

 

  为加大《条例》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的执行力度,便于基层城管执法部门正确把握《条例》,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定了《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办法》、《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办法》6项制度,对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为做好《条例》的执行,我局还建立了《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等制度。 

 

  (五)注重业务指导,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市城管执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在组织本局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各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并要求基层执法机关依照上述制度规定和同级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实施办法,并不定期对各基层执法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从城管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政策界限和公开标准等方面,认真答复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09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的内容 

 

  2009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4% 

 

  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6%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41条,占总体的88% 

 

  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2%,内容主要为我局领导班子和其他人员的调整变动情况。 

 

  (三)主动公开的形式 

 

  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我局依托市政务公开网,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等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上予以公开。此外,我局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备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筹建了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互联网站。2009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27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7次,当面咨询接待20人次。 

 

  (四)公开的及时性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我局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指定专人定期登陆后台,认真接待电话和当面等方式的咨询,及时记录,分送主管领导和承办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并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限时办结、准确解释、公开答复,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此外,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在市政务公开办后台操作平台上进行维护、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200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2009年没有收费项目。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市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的要求,由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有2009年度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和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互联网站http://www. jlcg.gov.cn 

 

  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城建大厦309室,邮编:132011,电话:64805107电子邮箱:jlcgzfj@163.com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我局自200851日起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基本工作情况 

 

  2009年,我局认真实施《条例》规定,根据吉林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城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强化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009年,我局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城管执法良好形象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坚决贯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本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以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条例》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进一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我局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依托吉林市政务公开网作为公共查阅点。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二)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09年,我局严格执行执法工作程序,坚持把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同时,根据《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做好有关数据的备案、维护工作。 

 

  (三)整合信息资源,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我局把施行《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培训。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对全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编制了《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的内容、信息形成的时间、查询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公布政务公开电话、投诉电话等。 

 

  (四)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职能 

 

  为加大《条例》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的执行力度,便于基层城管执法部门正确把握《条例》,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定了《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办法》、《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办法》6项制度,对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为做好《条例》的执行,我局还建立了《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等制度。 

 

  (五)注重业务指导,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市城管执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在组织本局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各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并要求基层执法机关依照上述制度规定和同级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实施办法,并不定期对各基层执法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从城管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政策界限和公开标准等方面,认真答复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09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的内容 

 

  2009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4% 

 

  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6%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41条,占总体的88% 

 

  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2%,内容主要为我局领导班子和其他人员的调整变动情况。 

 

  (三)主动公开的形式 

 

  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我局依托市政务公开网,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等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上予以公开。此外,我局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备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筹建了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互联网站。2009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27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7次,当面咨询接待20人次。 

 

  (四)公开的及时性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我局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指定专人定期登陆后台,认真接待电话和当面等方式的咨询,及时记录,分送主管领导和承办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并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限时办结、准确解释、公开答复,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此外,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在市政务公开办后台操作平台上进行维护、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200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2009年没有收费项目。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