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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昌邑区教育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简介

吉林市昌邑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规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区幼儿教育、初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民办教育和其他部门的教育工作;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学校)的各项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四)统筹规划、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五)统筹规划、布置并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推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卫生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七)监督乡镇政府履行义务教育的责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
    (八)负责局直属单位和学校的党务、宣传、纪检、群团、老干部(老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直属单位和学校的领导干部。
    (九)负责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工作,坚持依法治教,组织、协调做好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十)负责全区范围内成人、自学、中考、高考及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地域范围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定期注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地域范围内的非学历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和管理;负责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的统计、财务审计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指导教育系统科学普及和科学研究工作。
    (十六)承担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全区地域范围内的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机构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地址

昌邑区林荫路22号

四、办公电话

0432-6275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