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昌邑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机构职能 >> 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

延江街道

 

延江街道

根据《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昌邑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市委【2001】33号),设置昌邑区延江街道。该街道为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负责辖区内的党建、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以及群团、统战、人民武装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服务以及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辖区的计划生育、民政、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下岗职工再就业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协调与服务工作。

5、负责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市容市貌的管理与整治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经济组织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协调与服务工作。

7、负责本级财政经济的计划、管理和发民工作,重点是招商引资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延江街道机关设4个职能科(室)。

1、党政综合科

主要负责全街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统战、人民武装以及群团、干部组织人事、老干部、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邪教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政务监督、综合文秘、信息、人防、行政后勤、档案、劳资以及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2、社会事务管理科

主要负责全街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服务与管理、民政、老龄以及残疾人事务工作;负责人口的计划、统计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及“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以及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3、城管卫生科

主要负责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市容市貌的管理与整治工作;负责组织义务劳动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项工作,以及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4、财政经济科

主要负责本级财政经济的计划、管理以及各种经济指标的落实工作;负责本级的财务日常管理、审计、财会核算、经济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的经济软环境建设的协调与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