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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东局子街道办事处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抓好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和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吉林市昌邑区东局子街道办事处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scy.gov.cn/qtdw/djz/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昌邑区东局子街道办事处,地址:欣昌街毓西胡同2号,邮编:132001,电话:0432-62570662,邮箱:djzdb670@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东局子街道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及时细化分解任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东局子街道根据区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设置,落实培训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综合办公室具体落实,负责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机构,任务有部署,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口办负责人具体实施,办公室组织、推进、指导、协调,街道纪委参与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东局子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东局子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东局子街道信息公开查询内容及途径分类》等20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有效推进。

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编制本街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每条公开信息内容概述录入昌邑区公开信息网。

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对人民群众和各类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二是依据公开程序进行公开。三是结合工作职能进行公开,并积极开展好本部门的依申请公开工作。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按照整合、完善、充实、提高的工作思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不断完善、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公民、更大程度地发挥政府公开信息的效益。

及时更新政府网、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站,把信息分类标准、索引编码规则,每条公开信息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及街道信息(文件)进行编制和录入。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了群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完成了街道办事处和辖区7个社区的查阅点建设,通过政务公开栏实时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把基层群众最关心的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建立街道便民服务电话,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推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信息公开,细化公开项目,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协同管理机制不完善、公开力度不够和公开方式单一的问题。二是针对“培训力度不足,基层部分工作人员公开意识还不够强”问题。三是要不断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改进情况:在2021年的工作中,我们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核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特别是对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紧迫感;二是持续用力,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并把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三是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报刊、政府公报和微博、微信上都发布过街道信息,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业、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