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人民政府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年,昌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吉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由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通过昌邑区公众信息网(haap://www.jlscy.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昌邑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吉林市中兴街105号,电话:62755130,电子邮箱:cyqzfbxxk@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0年,昌邑区政府按照上级政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1、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不断充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了昌邑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在区档案局设立了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2010年组织培训1次,参加培训120人次。
2、逐步完善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府有关规定,制定了《昌邑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公开时限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3、活化政务公开形式。以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为原则,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我区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主要以昌邑区公众信息网为主,目前,已建成内部办公网、业务管理网、公众信息网三个网络层次。同时我区推行网上公开的部门也日益增多并不断完善,多个部门都相继建立了本单位的子网站。各部门根据群众需求,不断探索出一些方便实用、行之有效的公开形式,通过一站式办事窗口、政务办理手册、办事指南、公开栏、公示板等传统方式和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电脑查询、互联网公开等新兴方式相结合,极大地推动了我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督促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更新工作。积极推进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完成了辖区51家教育机构、11家医疗卫生机构的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填报工作,全面公开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和服务事项,提高工作透明度,改进行业作风。各行业主管部门把办事公开纳入了工作目标管理,制定并完善了本系统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要求,切实提高了办事公开规范化水平。区教育局制定并下发了《昌邑区教育系统2010年度政(校)务公开工作计划》,制定了相关的校务公开制度,并将这项工作列入督导检查及依法治校考评之内,年终进行检查验收,严格奖惩。区卫生局与系统11个单位签定了行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围绕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行院务公开。城建、环保、农业、林业等窗口单位在环卫保洁、环境治理、农民负担及林政管理等工作中,热情为群众服务。
5、不断强化监督检查。通过督查、调研、年中(年末)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单位提出评批,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数量及内容。昌邑区2010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72个,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83个,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27.3%;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125个,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4.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184个,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6.3%;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33个,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1.1%;其他类信息1747个,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61%。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有1054个,占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36.7%。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个件及实施情况;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内容。截止2010年末,累计公开2546个。
截止2010年末,全区累计公开信息总结为8580个,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856个,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399个,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585个,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186个,其它类信息5554个。
2、公开的形式。2010年,全区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2263个,占全区公开信息总数的78.8%。信息公开专栏和网站点击次数为10138次。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1个,汇集信息1849个,其中电子信息1294个,纸质信息555个,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120人。
截止2010年末,全区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7855个,点击次数为32176次。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1个,汇集信息4632个,其中,电子信息2954个、纸质信息1678个。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438人。
3、公开的及时性。2010年,全区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652个,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37个,两者占应公开文件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4.6%和5.4%;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634个,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55个,两者占应公开文件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2%和8%。
截止2010年末,在公开的文件信息中,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926个,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08个;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814个,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220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2010年,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为497个,其中网上申请数为283个,占申请总数比例为57%;当面申请数为192个,占申请总数比例为38.6%;其它形式申请数为22个,占申请总数比例为4.4%。
截止2010年末,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1579个,其中网上申请数为1077个,当面申请数为418个,其他形式申请数为84个。
2、申请处理情况。2010年全区单位、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497个。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为428个,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86.1%;同意部分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64个,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12.9%;否决公开答复数为5个,占答复总结的比例为1%。在否决公开答复的5个信息均为涉密免于公开信息。
截止2010年末,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1579个。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为1378个,同意部分公开申请的答复数为183个,否决公开答复数为18个。否决公开答复均为涉密免于公开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截止2010年(含本年度)末,全区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止2010年(含本年度)末,全区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打算
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与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在网上更新政府信息和向公共查阅点报送新生成的文件信息不及时,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公开广度、深度以及便民服务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理念,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积极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和群众办事的良好服务环境。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申请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拓展公开形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重点抓好“一网”(区网络平台)、“一厅”(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区档案馆集中查阅)的载体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刊发工作。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大力推行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建立起政民便捷沟通、互联互动的便民惠民渠道,搞好社会服务。
(三)加强政务中心建设,提高公开载体建设水平。进一步夯实政务中心基础建设,一是规范审批项目管理。完善进入中心的审批项目、审批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合法性,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二是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手续、提高行政效能。对重大建设项目继续实施并联审批制度,完善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软环境。三是提升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按照优质高效的原则,加强内部监督,严格考核,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的水平、加大落实制度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
(四)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体系,采取不定期督查与半年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考评。把政务公开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心、关注事项的公开情况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实效。认真开展评议,严格责任追究。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根本标准来评判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投诉的处理力度。
(五)推进示范点建设,加强经验交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在全区各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乡镇街(村、社区)中确定一批示范点。通过经验交流等形式,总结、推广示范点建设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发挥其标杆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区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