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昌邑区城区冬季公共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昌邑区城区冬季公共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2017年昌邑区城区冬季公共服务
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冬季供热、道路清雪、供水、供气、园林绿化等民生保障工作,提升市民幸福满意度,按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障时限
城区冬季公共服务保障工作自2017年10月下旬起至2018年4月上旬结束。冬季供热166天,具体时间根据天气情况确定。元旦、春节、省市“两会”期间是冬季公共服务保障的重要时段。
二、工作原则
以满足人民群众冬季居住舒适、出行便利的根本需求为出发点,重点构建冬季公共服务保障工作“网格化、精细化、常态化”的管理模式,加大监督考核,确保责任到人。
三、工作目标
城区供热:供热系统运行平稳,运行事故率低于2‰,报修处理及时率达到100%,室温达标率达到98%以上;
城区清雪:按照规定时限,采取机械化清雪为主、人工清雪为辅的作业方式,快速清除道路积雪,确保道路畅通,方便市民安全出行;
城区供水:供水生产运行平稳,确保水质安全,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城区供气:加强气源保障,确保冬季居民生活用气供应,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冬季燃气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城区园林绿化:组织开展冬季植树活动和以绿地防害、防污染、防踩踏等“三防”工作为主要目标的精细化管护工作,保护绿化美化成果和园林景观效果。
四、工作安排
(一)城区供热
市政府要求供热企业10月15日前完成供热管网注水工作,18日开始升温,20日正式供热。城区供热继续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度,采取区住建局牵头,各街道配合,供热企业主管,社会各方支持,居民群众参与的模式合力做好供热工作。各街道对辖区供热实行责任包保,要对辖区内居民用户供热质量和供热投诉办理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还要组织社区妥善解决辖区内的供热投诉问题,认真办结市长公开电话室转办单,要做到办结迅速及时,效果良好,办一件群众满意一件。
(二)城区清雪
1. 清雪作业原则。坚持以最大限度保障城市道路通行功能为原则,考虑到城市道路的交通压力,白天清雪以保障道路通行为主,机械化清运作业主要放在夜间完成;坚持以机械化清雪为主,人工清雪为辅的原则;坚持重点道路优先,统筹兼顾其它街路的原则;坚持行政辖区负责和社会参与原则。
2.清雪作业范围。今年我区清雪总面积912万平方米。其中精品景观路4条为松江东路(江城广场-神州大厦-龙潭大桥、含吉林大桥下穿)、吉林大街中段东侧路(江城广场—桃园广场)、吉林大街北段(桃园广场—中兴广场)、中兴街(中兴广场—松江大桥)、1座桥(松江大桥)、重要道路13条(松江北路、解放东路、解放北路、通潭大路、东昌街、中康路(中兴街-吉林大街)、延安路、辽北路(松江东路-解放北路)、天津街、重庆路、江湾路、上海路、雾凇大路(A雾凇中路、B雾凇东路)、桥梁2座(龙潭大桥、雾凇大桥),共计面积161万平方米;主干路8条(含雾凇高架桥、雾凇大桥及引桥),次干路6条,共计面积80万平方米;支路58条,共计面积60万平方米;胡同92条,共计面积31万平方米;非物业管理小区100个,共计面积405万平方米;实施综合服务居民小区66个,共计面积175万平方米。
3.清雪作业顺序。集中机械设备和人力优先完成4条精品景观街路和1座桥梁;调整其它清雪力量同步和顺次清理13条重要街路和2座桥梁;其次再顺延清理其它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最后清理胡同和小街小巷;小区清雪与主街路清雪同步开展。
4.清雪作业时限。中、小雪:雪停后24小时内清完,48小时内运出。大雪、暴雪:雪停后48小时内清完,72小时内运出。如遇灾害性降雪,区政府立即启动灾害性降雪应急预案,同时调动全区各方面力量参与清雪工作。4条精品景观街路和1座桥梁为重点清雪部位,根据实际降雪情况和市清雪指挥部要求边下边清,清雪要机械组团和人工密切配合,达到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积雪随清、随运、随净一次性高质量完成,雪停后12小时内清运完成。13条重要街路和2座桥梁为重要交通道路,雪停后,中、小雪24小时内清运完成,大雪、暴雪36小时清运完成。
5.清雪作业标准。4条精品景观街路和1座桥梁清雪标准:人行道、机动车道要达到无积冰、无积雪、露地面,道牙根无浮雪,路边绿化带、树池内、线杆根无污雪。其它重要街路、主、次干路、支路清雪标准:要达到无积冰、无积雪、露地面。胡同、巷道、小区清雪标准:达到居民楼单元门口、人行道、巷路、胡同、健身休闲广场无积雪、无积冰、无雪堆、绿化带内积雪堆放有序,方便市民安全出行和健身休闲。
6.清雪作业要求
(1)各清雪责任单位要做好清雪各项准备工作。降雪前要维护好现有的机械设备,备足油料和融雪剂,确保清雪期间能够正常使用;制定详细的清雪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通讯体系,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雪情及时指挥调度,发生灾害性降雪,各单位及时启动《吉林市昌邑区城区灾害性降雪清雪应急预案》。节假日期间发生降雪,要以雪为令,及时组织清除。
(2)各清雪责任单位按照“撒、通、清、运”的原则,科学匹配撒布机、雪铲、雪滚、抛雪机、运输车等各类清雪设备的数量,组成多个机械化清雪组团和相应的人工配合力量,形成清雪一体化机械作业模式,对于运输车、雪铲不足的单位要通过购置或对外租赁等方式解决清雪和运输能力不足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清雪工作。
(3)区财政部门要在保证上年度清雪经费的基础上,逐年加大清雪专项经费的投入,并做好社区清雪的经费保障;贮备清雪应急资金为发生灾害性降雪提供经费保障。
(4)各清雪责任单位要严格按建设部《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规定,本着科学、适时、适度、适量、环保的原则使用融雪剂,达到积雪疏松,杜绝黑色雪泥现象的出现,并注意对市政设施和绿化带的保护。精品景观街路原则上不使用融雪剂。
(5)严禁往绿化带及清水绿带内堆放积雪,严禁向积雪倾倒点以外区域乱堆、乱倒积雪,严禁向清理后的路面回扬积雪,严禁向路面铺撒灰沙等杂物,严禁向积雪内倾倒垃圾杂物。
(6)冬季运水车辆要实施密闭运输,严禁出现溢洒现象,违者由公安交警和城管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三)城区供水
各街道对供水设施管理单位进行监管,在供暖之前对辖区内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设备、安全、防火等方面的集中排查,避免因设备、电路故障造成大面积停水。安排好专人值班,妥善处理好供水突发问题,积极配合各供水企业建立应急预案,保持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抢修人员之间通讯畅通,确保出现突发情况时人员、车辆、设备、物资能及时到位。
(四)城区供气
对燃气安全工作保持常态化宣传,协调各街道、社区对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情况进行走访、宣传,并下发宣传单,坚持日常安全检查与安全用气宣传相结合,常识宣传和警示宣传相结合,向市民普及燃气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及时消除身边的燃气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城区园林绿化
1.冬季管护工作。要做好树木修剪工作,减少病虫害发生,提高树木成活率,并重点解决好极端天气树木折枝与倒伏问题,构建平安园林。要及时清除绿地杂草、垃圾、盐雪,保护绿地环境整洁,做好绿地围挡,使之起到防寒和防止人为踩踏的功效。要强化日常性巡查监管,每周巡视街路两次,对发现的危倒树等情况及时处理,对毁绿等行为及时处置。
2.加强监督,责任到人。要以城区公共绿地、园林设施、保洁服务、安全防灾等管理对象为工作平台,明确责任人,实行精细化、网格化、常态化管理。
(六)市政设施管护
1.做好入冬前准备工作。住建局在10月底前完成街巷综合整治工作。
2.加强供热期内道路设施管理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冬季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及保障方案,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妥善处置,确保市政设施完好、安全运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面完成我区冬季公共服务保障工作,成立我区冬季公共服务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革锋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继鑫 区政府副区长
组 员:王继红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杜秉强 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蕴韬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文体)局、区民政局、
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区法院、昌邑交警大队、东市商贸示范区、哈达湾工业开发区、区社区服务中心、区环卫处、区园林处、各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继红兼任,负责冬季公共服务保障各项工作的日常调度指挥。
六、责任分工
(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供热、供水、供气、园林绿化行业政策、法规指导。做好清雪的指挥、调度、检查、验收工作,做好主要街路绿地、公园广场的日常管护工作。
(二)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社区采取义务劳动的方式组织居民清除小区的冰雪,重点督查各街道无物业小区清雪工作;负责全区业户门前包保,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并督导业户在清雪令下达之前将积雪清到路面上;协助做好以资代劳费用的收缴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拒不接受清雪任务,不参加清雪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负责辖区内对占压供水、供热、供气管线违章建筑依法查处;依法对非法挖掘冬季管网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冬季管网抢修道路挖掘工作;对未封闭运输、出现溢洒问题的冬季运水车辆依法进行处罚;落实和监督各类停车场、公交客运停(侯)车场和集贸市场的冰雪清除工作,对未按规定及时清雪的,依法予以处罚;严禁向绿化带及清水绿带内堆放积雪,严禁向积雪倾倒点以外区域乱堆、乱倒积雪,严禁向路面回扬积雪,严禁向积雪内倾倒垃圾杂物,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予以依法查处。
(三)各街道、开发区。负责落实包保责任范围内的居民供热投诉、供热质量监管、供热信访问题处理、做好供热企业与社区助理对接等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社区干部、居民采用义务清雪方式清除小区内居民楼单元门口、人行道、巷道、胡同(无路标牌)、健身休闲广场的清雪工作任务;对辖区内非市水务集团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的冬季防寒保暖及运行检查监督工作;支持配合供热、供水企业做好抢修工作;负责配合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本行政区域燃气安全宣传力度,配合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工作。
(四)其他相关单位。区交警部门要维护好清雪期间的交通秩序,做好清雪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清雪人员和行人安全;区教育(文体)局要协助做好对各学校以资代劳费用的收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足额上缴;区民政局要协助区、街组织驻军部队通过“军民共建”的形式多承担清雪任务;区法院要对清雪诉讼案件及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