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昌政办发〔2013〕12号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昌邑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示范区、管理区),区政府各局、室,区直属事业单位,驻区垂直管理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昌邑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市昌邑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
2013年昌邑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依法行政决策部署为主线,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和民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年”主题活动,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执法行为公正、文明、规范,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为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年”主题活动,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推动依法行政进程。完善《昌邑区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昌邑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2013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着眼于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提升,紧密结合实际,组织进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二)创新完善依法行政考评方式方法,落实考核工作日常化、制度化、绩效化。认真制定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体系,建立动态考核机制,采用多种方式强化日常考核,将日常考核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职能作用,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论证。对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等,依法、及时、客观提出法律意见,搞好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注重风险防范。完善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对政府的行政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开展合法性审查,及时、准确地提供法律意见与建议,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宣传贯彻《吉林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定期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的制度,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抵触或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消除经济社会发展障碍。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开展“树文明执法形象,优化法制环境”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督促指导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履行职责。
(二)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贯彻《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完善监督工作机制,逐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程序化,提高监督效率。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有重点地监督检查,与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物价及有关媒体建立联系机制,扩大案件线索。拓宽监督渠道,畅通投诉举报信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平台。加大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力度,做到接案必查,有错必纠。
法制部门要按照《吉林省行政执法委托监督制度》、《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委托规定》、《吉林市行政执法监督委托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受委托监督设在我区的工商分局、地税分局、药监分局、技术监督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统计分局、公安分局、规划分局的职责。
(三)继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做好《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宣传培训与贯彻实施工作。各执法部门重新科学细化、合理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组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调研,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四)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强制执法行为。
(五)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检查。
五、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方式,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复议法》、《吉林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宣传工作,积极采用简易、便民程序和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继续探索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如何使用、采信证据,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水平。
(二)依法办理应诉案件,做好出庭应诉及案件统计报告工作。认真研究行政应诉案件,要通过办理应诉案件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做好政府委托的行政应诉代理工作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工作。
六、加强法制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法制机构人员业务素质与服务水平
进一步倡导和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打造开拓创新、雷厉风行、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的法制机构队伍,增强工作人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立足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按照《吉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系统联动,法制进社区(村)、企业,服务发展和民生”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围绕民生和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开展法制工作下基层利民利企活动,帮助解决涉法困难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