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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2013/2013-0947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昌邑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7月03日
标      题: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昌政办发〔2013〕35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7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2013/2013-0947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昌邑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7月03日
标      题: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昌政办发〔2013〕35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7月03日

 

 

 

 

 

 

 

 

吉昌政办发〔201335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示范区、管理区,区政府各局室,区直各事业单位:

201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73

 

 

201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的部署,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督查力度,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着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服务。

一、突出重点,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以拓宽范围、健全制度、丰富载体为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长效运行。

(一)拓宽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

一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提高公开的社会效率,实现信息公开为社会经济服务的目标。加快财政预决算公开步伐,研究细化公开内容,做好“三公”经费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二要继续深化行政决策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机关内部信息公开及基层政务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三要继续抓好区政务公开网专栏内容公开,完善专栏中机构职能、内容概述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标题等。

(二)健全制度,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重点明确在新制作或新获取信息时标注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二是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反馈、监督和备案机制,深入研究申请主体资格审核标准和认证,敏感事项、敏感内容的公开审查程序及标准等问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丰富载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

一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部门专业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以便民、高效为原则,通过电话、公告栏、公示板、电子信息屏、政务微博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广泛公开各类信息。二要加强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按照省、市要求在区档案馆、政务大厅设置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必要服务设施,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档案室等场所,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三要加快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重点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载体,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深化服务内涵,畅通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二、创新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高效化

(一)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大力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316号)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承接和调整工作,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并公布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和审批流程图。

(二)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与区法制办共同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数据库,规范审批工作流程,即:受理初审、审核(现场、论证)、批准(会议审批或区政府批准)三个流程。突出抓好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缩短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即办事项达到50%以上,即办件率力争达到80%以上,行政审批时限要在现有承诺时限基础上平均再压缩20%,承诺事项提前办结率突破90%。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规范收费。

三、统一标准,全面深化管理服务标准化

(一)开展“标准化建设服务年”活动。以贯彻《吉林省政务大厅政务服务地方标准》为抓手,从机构设置标准化、制度建设标准化、项目管理标准化、审批运行标准化、服务质量标准化等方面入手,大力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化建设。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健全区、乡(镇)街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并逐步向村、社区延伸。突出抓好理顺管理体制,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分类考核考评工作;狠抓各类(包括部门管理的)办事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健全完善各项服务措施。以完善细化上门服务、亲情服务、延时服务等10项服务措施为重点,狠抓贯彻落实;与区发改局共同建立全区重点项目企业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大项目服务力度。按照“问计于民、按计实施,问需于企、按需服务”的要求,形成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措施体系化和制度化。

四、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一是指导编制办事公开目录。根据关注民生、方便百姓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对所有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教育、医疗、食品、环保、农资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突出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办事纪律和投诉监督等内容,编制办事公开目录,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和结果,不断增强办事实效。

二是编制昌邑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南。根据群众不同层次需要,遵循“简单、实用、方便”的原则,对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系统进行分类,借鉴域外经验,为群众查询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提供指南。

五、强化督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并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方案和评分细则,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体系,采取不定期督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政务公开逐级进行考核。同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逐步扩大社会评议范围。进一步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的时效性、流程合法性、内容完整性和收费合规性制定电子监察规则,实现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的监察监控。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避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强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区政府将积极开展交流、培训业务工作,不断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特别是加强实际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认真总结分析,及时向区政务公开办报送典型案例。加强对基层和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不同机构和不同层级同类机构工作人员之间的业务交流。通过交流、培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努力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7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