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昌政办发〔2014〕27号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哈达湾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市直驻区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昌邑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
2014年昌邑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农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照《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促进改革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12〕7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吉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10〕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医改任务的总体要求,2013年立项拟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83所,当年建设完成26所。拟于2014年建设完成57所。
二、建设内容
村卫生室标准化用房建设要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以区卫生局为主体单位组织实施。
(一)设置标准。区卫生局要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协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哈达湾经济开发区,科学制定村卫生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进行备案。会同发改局,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新建村卫生室要按照《意见》中“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建筑风格”、“统一验收”为标准进行建设。
(二)建设要求。新建村卫生室使用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要设有诊查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公共卫生服务室(可与健康教育室合并)。业务各科室要严格分开,治疗区与非治疗区分开,健康人群与非健康人群要有独立通道,符合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流程的基本要求。
(三)建设方式。区政府采取统一组织、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拨付资金的方式进行村卫生室建设。建成后的村卫生室性质是公益性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房屋产权归所在村委会所有,使用权归各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四)建设经费。区政府将村卫生室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规划设计的建筑成本核定建设经费。现核定每个村卫生室8万元建设经费,其中省补助5万元,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即市和区各1.5万元)进行匹配。
(五)实施步骤。
4月中旬,区卫生局完成前期摸底调查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哈达湾经济开发区确定所辖各村村卫生室建设地点。
4月下旬,区卫生局完成建设方案、计划、建设风格及标识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建设经费、建设用地等事宜。
5月初至8月末,区卫生局组织施工方开工建设,并于8月末完成土木建设及内部装修。
9月初至10月初,区卫生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配备相关设备设施并投入使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昌邑区村卫生室标准化用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安丰广 区长
副组长:杨元成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 靖 副区长
王 铭 区政协副主席
组 员:冯玉金 政府办主任
姜 侠 卫生局局长
周建勋 发展与改革局局长
史良忠 财政局局长
王殿奇 审计局局长
李永祥 环境保护局局长
杜文芳 市规划局昌邑分局局长
李茹昕 市国土资源局昌邑分局局长
王继红 哈达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各乡(镇)行政一把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姜侠(兼)。
四、责任分工
卫生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统一公开招标、调度、督导和检查验收;
发展与改革局:负责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申请资金,为建设项目提供保障。
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统筹和建设招标采购,为建设资金提供保障;
环境保护局:负责建设项目环境评估;
审计局:负责对专项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督查和审计;
市国土资源局昌邑分局:负责村卫生室用房土地审批;
市规划局昌邑分局:负责建设项目规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哈达湾经济开发区:负责所辖各村卫生室科学选址、定点及水电供应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简化审批手续,实行“零收费”和绿色审批通道。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完善机制,推进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过程中,要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乡(镇)卫生院组织管理、村委会共同参与”的村卫生室建设工作机制。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监督,确保安全。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工程验收办法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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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