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昌政办发〔2015〕32 号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昌邑区2015—2016年度清雪工作方案和
2015年昌邑区城区冬季公共服务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经济示范区、开发区,区政府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邑区2014—2015年度“三供一清”工作方案》和《昌邑区2014—2015年度冬季三供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印发
昌邑区2015—2016年度清雪工作方案
为全面完成冬季清雪任务,保障我区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全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清雪方案如下:
一、清雪范围
今年我区清雪总面积912万平方米。其中精品景观路4条1座桥、重要道路13条、桥梁2座,共计面积161万平方米;主干路9条(含雾凇高架桥、雾凇大桥及引桥),次干路6条,共计面积80万平方米;支路58条,共计面积60万平方米;胡同92条,共计面积31万平方米;非物业管理小区100个,共计面积405万平方米;实施综合服务居民小区66个,共计面积175万平方米。
二、作业原则及质量要求
按照24小时内降水量为划分标准:降水量在0.1—2.4毫米为小雪,2.5—4.9毫米为中雪,5.0—9.9毫米为大雪,10—20毫米为暴雪,20毫米以上为灾害性降雪。
(一)作业原则
坚持以最大限度保障城市道路通行功能为原则,考虑到城市道路的交通压力,白天清雪以保障道路通行为主,机械化清运作业主要放在夜间完成;坚持以机械化清雪为主,人工清雪为辅的原则;坚持重点道路优先,统筹兼顾其它街路的原则;坚持行政辖区负责和社会参与原则。
(二)作业顺序
集中机械设备和人力优先完成4条精品景观街路和1座桥梁;调整其它清雪力量同步和顺次清理13条重要街路和2座桥梁;其次再顺延清理其它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最后清理胡同和小街小巷;小区清雪与主街路清雪同步开展。
4条精品景观街路和1座桥梁名单
松江东路(江城广场-神州大厦-龙潭大桥、含吉林大桥下穿)、吉林大街中段东侧路(江城广场—桃园广场)、吉林大街北段(桃园广场—中兴广场)、中兴街(中兴广场—松江大桥)、松江大桥。
13条重要街路2座桥
松江北路、解放东路、解放北路、通潭大路、东昌街、中康路(中兴街-吉林大街)、延安路、辽北路(松江东路-解放北路)、天津街、重庆路、江湾路、上海路、雾凇大路(A雾凇中路、B雾凇东路)、龙潭大桥、雾凇大桥。
(三)质量要求
1、中、小雪:雪停后24小时内清完,48小时内运出。
2、大雪、暴雪:即下即清,连续作业,雪停后36小时内清完,72小时内运出。
3、如遇灾害性降雪,区政府立即启动灾害性降雪应急预案,同时调动全区各方面力量参与清雪工作。
4、4条精品景观街路和1座桥梁为重点清雪部位,清雪要机械组团和人工密切配合,达到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积雪随清、随运、随净一次性高质量完成,雪停后6-12小时内清运完成。
5、13条重要街路和2座桥梁为重要交通道路,雪停后,中、小雪24小时内清运完成,大雪、暴雪36小时清运完成。
6. 4条精品景观街路和1座桥梁清雪标准:人行道、机动车道要达到无积冰、无积雪、露地面,道牙根无浮雪,路边绿化带、树池内、线杆根无污雪。
7、其它重要街路、主、次干路、支路清雪标准:要达到无积冰、无积雪、露地面。
8.胡同、巷道、小区清雪标准:达到居民楼单元门口、人行道、巷路、胡同、健身休闲广场无积雪、无积冰、无雪堆、绿化带内积雪堆放有序,方便市民安全出行和健身休闲。
(四)作业流程
根据初冬、隆冬、初春季节气候特点,合理配备机械设备。一般情况,初冬和初春季节采取“滚刷清扫—推雪板推刮聚堆—抛雪机(铲车)装车拉运—人工配合”的作业流程;隆冬季节采取“撒布机撒布融雪剂—推雪板推刮聚堆—抛雪机(铲车)装车拉运—滚刷清扫—人工配合”的作业流程。
(五)倾倒地点
珲春北街铁合金六分厂东侧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完成今冬清雪工作,成立昌邑区清雪指挥部,负责全区清除冰雪领导工作。
总 指 挥: 张维峰 区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 赵立群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杜秉强 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
冯玉金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沈宏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付忠儒 区监察局副局长
钱 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 滔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杨春雷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任美瑛 区教育局副局长
韩春燕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 波 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乃彬 区法院副院长
谢志刚 昌邑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孙建之 东市商贸示范区副主任
徐洪涛 哈达湾工业开发区副书记
万 里 区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魏光超 区环卫处处长
各街道办事处城管副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副局长沈宏宇兼任,具体负责清雪工作的指挥、调度、检查、验收等工作。联系电话:62792104。
四、责任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区环卫处采取机械和人工相配合的方式清除主次、支路和有路标胡同的冰雪;区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社区采取义务劳动的方式组织居民清除居民小区内居民楼单元门口、人行道、巷道、胡同(无路标牌)、健身休闲广场的冰雪,并进行督促、检查;区物业办负责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清除实施综合服务居民小区的冰雪。
具体任务分配如下:
(一)环卫处负责道路如下:
1、精品景观街路(4条路和1座桥)
松江东路(江城广场-神州大厦、神州大厦-龙潭大桥(人工配合)、含吉林大桥下穿)、吉林大街中段东侧路(江城广场—桃园广场)、吉林大街北段(桃园广场—中兴广场)、中兴街(中兴广场—松江大桥)、松江大桥。
2、重要街路(13条路和2座桥)
松江北路(人工配合)、解放东路、解放北路、通潭大路、东昌街、中康路(中兴街-吉林大街)、延安路、辽北路(松江东路-解放北路)、天津街(松江东路-上海路)、重庆路(江城广场-解放东路)、江湾路、上海路(天津街-解放东路)、雾凇大路(A雾凇中路(人工配合)、B雾凇东路)、龙潭大桥、雾凇大桥。
3、主、次干道(9条主干道和6条次干道)
珲春中街、珲春北街、和平路、哈达湾街、中兴街(松江大桥-中康路)、四川街(延安街-松江北路、青年路-上海路)、雾凇高架桥(松江东路-四川街)、雾凇高架桥辅导(四川街-松江东路)、雾凇高架桥(吉林大街-四川街)。
通江路、青年路、八家子路、维昌街、欣昌街、东滩街。
4、支路(50条)
毓东路、欣然街、农安街、康庄街、江华街、南昌路、贵阳街(解放东路—青年路)、开封街、九台街、新兴街、桦甸街、延兴路、运河路、绣山街、嘉园北路、龙江街、新发街、青松路、东兰路、林荫路、林荫西路、新建街、新邑街、和平街、铁合西路、金慧路、达兴路、拥军路、西山街、莲山路、幸福街、西河路、临山路、望云街、理想路、幸福路西段、莲安路、幸福路东段、幸福一区配套路网、西山街、桃山街、分厂路、哈达湾街—和平路、西山街-林荫西路、林荫西路—和平路、林荫路-幸福路、雾凇中路-绿地国际花都、森鼎西路、森鼎南路、游园路。
5、有路标牌胡同(36个)
万众胡同、川东胡同、川江胡同、坤民胡同、广众胡同、延庆胡同、贵阳胡同、天胜胡同、文庙胡同、胜联胡同、安康胡同、春柳胡同、永平胡同、毓西胡同、久远胡同、江华胡同、莲振胡同、莲中胡同、莲国胡同、莲太胡同、莲华胡同、莲锦胡同、蛟河胡同、舒兰胡同、昌邑胡同、铁安一条、永强胡同、新发胡同、文西胡同、磐石胡同、桂林胡同、兴国胡同、天发岭胡同、维北胡同、新春胡同、新地号街
(二)、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需配置铲车6台、翻斗车18台,外雇):
1、重要街路(3条)
(1)天津街:重庆街—上海路
(2)重庆街:解放东路—天津街
(3)上海路:天津街—吉林大街
2、主干路(1条)
(1)中兴街:中康路—重庆街
3、支路(9条)
贵阳街(解放东路—保定路)、建设街、太原街、长沙街、成都路、保定路、兰州街、武昌路、阳光路。
4、胡同
东市辖区内的各条胡同
(三)、居民小区清雪任务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社区干部、居民采用义务清雪方式清除小区内居民楼单元门口、人行道、巷道、胡同(无路标牌)、健身休闲广场的积雪。
(四)、市市政设施维管处
负责松江东路(神州大厦-龙潭桥)、松江北路、雾凇中路(望云街-吉林大街高架桥头不含桥面)
(五)、吉化北建公司
负责和平路
五、收缴“以资代劳” 清雪费
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团体、部队、学校、及个体业户都要履行清雪义务。积极倡导清雪责任单位实行“以资代劳”(标准为30元×10㎡/人),清雪费由环卫处收费办统一收缴。各街道办事处不再收缴清雪费(东市商贸区除外)。
六、工作要求:
1、全区的清雪工作由区清雪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
2、区执法大队协同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区业户门前包保,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并督导业户在清雪令下达之前将积雪清到路面上,同时严管清雪车辆乱倒积雪。
3、接到清雪命令后,各单位要马上组织,做到主次街路、巷道、胡同、小区清雪工作同时进行,大型机械在主次街路作业完毕后,迅速进入支路进行作业。区环卫处负责组织机械、人工对主次街路的积雪进行清除。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小区内居民楼单元门口、人行道、巷道、胡同、健身休闲广场的清雪工作,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清除小区内的冰雪。
4、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公交客运停车场和集贸市场的清雪工作由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5、自来水、排水、供热和其它管线溢漏形成的积冰,由设施产权单位负责。
6、节假日期间降雪,要以雪为令,及时组织清除。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区清雪指挥部组织区政府督查室、区住建局、区行政执法局、区社区服务中心对各清雪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各清雪责任单位要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到位。各级领导要把清雪工作当做一件为百姓造福,动员本辖区方方面面的力量,抓好冬季的清雪工作。要做到反映快,资金准备充足,清雪标准高,车辆准备到位,通讯设备24小时保持畅通。针对今年胡同、巷道、居民小区面积扩大的特点,在人员组织上,要发挥社区公益岗人员、低保人员、社区党员等各方面力量,并组织社区清雪突击队。各单位要严格按市里要求的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小区内的清雪。
(二)落实责任,强力推进。
各清雪单位实行包保责任制,做到每条街路、每个路段、每个小区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并有专人负责,确保清雪街路不丢段,不空段,清理及时干净,达到雪净冰无。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局面。各清雪单位行政一把手负总责,清雪车辆、人员必须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下雪就是命令,一把手到现场,人员车辆到位,随时拉得出、用得上,合理安排、合理布局,按清雪指挥部要求,完成好每场清雪任务。
(三)灵活作业,提高效率。
主次街路采取机械清雪为主,人工清雪为辅的作业方式,充分利用机械优势快速、高效清除冰雪。并积极倡导清雪责任单位实行以资代劳,特别是对一些困难单位和个体业户,要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使他们主动自觉实行以资代劳,主动缴纳清雪费。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动员有机械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出动机械参加清雪,动员驻区部队多承担一些清雪任务。各清雪单位要落实责任,把清雪任务合理分配,细分细化,把准备工作做实做细,落实到位。
(四)严格管理,跟踪落实。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①区交警部门要维护好清雪期间的交通秩序,做好清雪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清雪人员和行人安全;②教育局要协助做好对各学校以资代劳费用的收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足额上缴;③民政局要协助区、街组织驻军部队通过“军民共建”的形式多承担清雪任务;④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协助做好以资代劳费用的收缴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拒不接受清雪任务,不参加清雪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要对向绿化带内堆放积雪、向路面回扬积雪行为予以处罚。⑤法院要对清雪诉讼案件及时执行。
(五)扎实推进,保障质量。
为提高清雪质量和效率,各清雪责任单位要本着适时、适度、适量、适当的原则使用融雪剂,严禁向清水绿带内堆放积雪;严禁往绿化带内堆放积雪;严禁向路面回扬积雪。
2015年昌邑区城区冬季公共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冬季供热、道路清雪、供水、供气、园林绿化等民生保障工作,提升市民幸福满意度,按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障时限
城区冬季公共服务保障工作自2015年10月下旬起至2016年4月上旬结束。冬季供热166天,具体时间根据天气情况确定。元旦、春节、省市两会期间是冬季公共服务保障的重要时段。
二、 工作原则
以满足人民群众冬季居住舒适、出行便利的根本需求为出发点,重点构建冬季公共服务保障工作“网格化、精细化、常态化”的管理模式,加大监督考核,确保责任到人。
三、工作目标
城区供热:供热系统运行平稳,运行事故率低于2‰,报修处理及时率达到100%,室温达标率达到98%以上;
城区清雪:按照规定时限,采取机械化清雪为主、人工清雪为辅的作业方式,快速清除道路积雪,确保道路畅通,方便市民安全出行;
城区供水:供水生产运行平稳,确保水质安全,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城区供气:加强气源保障,确保冬季居民生活用气供应,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冬季燃气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城区园林绿化:组织开展冬季植树活动和以绿地防害、防污染、防踩踏等“三防”工作为主要目标的精细化管护工作,保护绿化美化成果和园林景观效果。
四、工作安排
(一)城区供热
市政府要求供热企业10月15日前完成供热管网注水工作,18日开始升温,25日正式供热。城区供热继续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度,采取区住建局牵头,各街道配合,供热企业主管,社会各方支持,居民群众参与的模式合力做好供热工作。各街道对辖区供热实行责任包保,要对辖区内居民用户供热质量和供热投诉办理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还要组织社区妥善解决辖区内的供热投诉问题,认真办结市长公开电话室转办单,要做到办结迅速及时,效果良好,办一件群众满意一件。
(二)城区清雪
1. 清雪作业原则。坚持以最大限度保障城市道路通行功能为原则,考虑到城市道路的交通压力,白天清雪以保障道路通行为主,机械化清运作业主要放在夜间完成;坚持以机械化清雪为主,人工清雪为辅的原则;坚持重点道路优先,统筹兼顾其它街路的原则;坚持行政辖区负责和社会参与原则。
2.清雪作业范围。今年我区清雪总面积912万平方米。其中精品景观路4条1座桥、重要道路13条、桥梁2座,共计面积161万平方米;主干路9条(含雾凇高架桥、雾凇大桥及引桥),次干路6条,共计面积80万平方米;支路58条,共计面积60万平方米;胡同92条,共计面积31万平方米;非物业管理小区100个,共计面积405万平方米;实施综合服务居民小区66个,共计面积175万平方米。
3.清雪作业顺序。集中机械设备和人力优先完成4条精品景观街路和1座桥梁;调整其它清雪力量同步和顺次清理13条重要街路和2座桥梁;其次再顺延清理其它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最后清理胡同和小街小巷;小区清雪与主街路清雪同步开展。
4.清雪作业时限。中、小雪:雪停后24小时内清完,48小时内运出;大雪、暴雪:即下即清,连续作业,雪停后36小时内清完,72小时内运出;如遇灾害性降雪,区政府立即启动灾害性降雪应急预案,同时调动全区各方面力量参与清雪工作;4条精品景观街路和1座桥梁为重点清雪部位,清雪要机械组团和人工密切配合,达到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积雪随清、随运、随净一次性高质量完成,雪停后6-12小时内清运完成;13条重要街路和2座桥梁为重要交通道路,雪停后,中、小雪24小时内清运完成,大雪、暴雪36小时清运完成。
5.清雪作业标准。4条精品景观街路和1座桥梁清雪标准:人行道、机动车道要达到无积冰、无积雪、露地面,道牙根无浮雪,路边绿化带、树池内、线杆根无污雪;其它重要街路、主、次干路、支路清雪标准:要达到无积冰、无积雪、露地面;胡同、巷道、小区清雪标准:达到居民楼单元门口、人行道、巷路、胡同、健身休闲广场无积雪、无积冰、无雪堆、绿化带内积雪堆放有序,方便市民安全出行和健身休闲。
6.清雪作业要求。各清雪责任单位要做好清雪各项准备,科学平匹配各类清雪设备的数量,形成清雪一体化机械作业模式,通过购置或对外租赁等方式解决清雪和运输能力不足的问题。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团体、部队、学校、及个体业户都要履行清雪义务。积极倡导清雪责任单位实行“以资代劳”(标准为30元×10㎡/人),清雪费由环卫处收费办统一收缴。各街道办事处不再收缴清雪费(东市商贸区除外)。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规定,科学使用融雪剂,杜绝黑色雪泥现象的出现,并注意对市政设施和绿化带的保护。严禁向绿化带及清水绿带内堆放积雪,严禁向积雪倾倒点以外区域乱堆、乱倒积雪,严禁向积雪内倾倒垃圾杂物,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予以依法查处。冬季运水车辆要实施密闭运输,严禁出现溢洒现象,公安交警和城管执法部门要对违反规定者依法予以处罚。
(三)城区供水
各街道对供水设施管理单位进行监管,在供暖之前对辖区内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设备、安全、防火等方面的集中排查,避免因设备、电路故障造成大面积停水。安排好专人值班,妥善处理好供水突发问题,积极配合各供水企业建立应急预案,保持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抢修人员之间通讯畅通,确保出现突发情况时人员、车辆、设备、物资能及时到位。
(四)城区供气
一是各街道、社区、物业加强与企业配合,全面提高入户率,加大入户安检力度,提高到访不遇的回访力度。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道配合企业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安全用气宣传与安全检查宣传相结合,常识宣传与警示宣传相结合,宽领域、全方位地进行燃气安全宣传,以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为重点,提高用户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安全用气常识。
(五)城区园林绿化
1.冬季植树活动。在“绿化江城造福百姓义务植树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植树增绿,改善市区生态环境,提高市区绿化质量。要对市区绿量不足、景观效果差的绿地进行植树绿化美化,及时清除绿地枯死树、绿篱并进行补植,对市区街路缺株行道树进行补栽,保证道路和公共绿地的绿地率、绿化普及率达标。
2.冬季管护工作。要做好树木修剪工作,减少病虫害发生,提高树木成活率,并重点解决好极端天气树木折枝与倒伏问题,构建平安园林。要及时清除绿地杂草、垃圾、盐雪,保护绿地环境整洁,做好绿地围挡,使之起到防寒和防止人为踩踏的功效。要强化日常性巡查监管,每周巡视街路两次,对发现的危倒树等情况及时处理,对毁绿等行为及时处置。
3.加强监督,责任到人。要以城区公共绿地、园林设施、保洁服务、安全防灾等管理对象为工作平台,明确责任人,实行精细化、网格化、常态化管理。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面完成我区冬季公共服务保障工作,成立我区冬季公共服务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维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立群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杜秉强 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
冯玉金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区法院、昌邑交警大队、东市商贸示范区、哈达湾工业开发区、区社区服务中心、区环卫处、区园林处、各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赵立群兼任,负责冬季公共服务保障各项工作的日常调度指挥。
六、责任分工
(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供热、供水、供气、园林绿化行业政策、法规指导。做好清雪的指挥、调度、检查、验收工作,做好主要街路绿地、公园广场的日常管护工作。
(二)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社区采取义务劳动的方式组织居民清除居民小区的冰雪,并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全区业户门前包保,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并督导业户在清雪令下达之前将积雪清到路面上;协助做好以资代劳费用的收缴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拒不接受清雪任务,不参加清雪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负责辖区内对占压供水、供热、供气管线违章建筑依法查处;依法对非法挖掘冬季管网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冬季管网抢修道路挖掘工作;对未封闭运输、出现溢洒问题的冬季运水车辆依法进行处罚;落实和监督各类停车场、公交客运停(侯)车场和集贸市场的冰雪清除工作,对未按规定及时清雪的,依法予以处罚;严禁向绿化带及清水绿带内堆放积雪,严禁向积雪倾倒点以外区域乱堆、乱倒积雪,严禁向路面回扬积雪,严禁向积雪内倾倒垃圾杂物,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予以依法查处。
(三)各街道、开发区。负责落实包保责任范围内的居民供热投诉、供热质量监管、供热信访问题处理、做好供热企业与社区助理对接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调度辖区内居民小区内居民楼单元门口、人行道、巷道、胡同、健身休闲广场的清雪工作任务;对辖区内非市水务集团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的冬季防寒保暖及运行检查监督工作;支持配合供热、供水企业做好抢修工作;负责配合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本行政区域燃气安全宣传力度,配合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工作。
(四)其他相关单位。区交警部门要维护好清雪期间的交通秩序,做好清雪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清雪人员和行人安全;教育局要协助做好对各学校以资代劳费用的收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足额上缴;民政局要协助区、街组织驻军部队通过“军民共建”的形式多承担清雪任务;法院要对清雪诉讼案件及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