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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2013/2016-1016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昌邑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3月07日
标      题: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昌政办发〔2016〕9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2013/2016-1016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昌邑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3月07日
标      题: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昌政办发〔2016〕9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07日

 

 

 

 

 

 

吉昌政办发〔20169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

责任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局(室)、直属事业单位:

   201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至关重要。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紧紧围绕落实“两会”精神,分解出99项重点工作任务,是区政府全年工作的总抓手、总纲目。各责任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逐项分解细化,明确各个环节的完成时限,形成网格化推进机制。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落实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统筹推动、组织联动、督促调度和情况综合等工作,并协调各配合部门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合部门要全力支持牵头部门工作,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抓实抓细、一抓到底,按要求及时主动向牵头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区政府将继续严格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综合考核评价制度,通过动态跟踪、随机抽查和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的密度和强度。同时,将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纳入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考核范畴,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7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7日印发

201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

 

     一、保持经济平稳增长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

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水利局、林业畜牧局、经济局、住建局、商务局

 牵头负责人:周建勋

分管领导:刘慧军

  2、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6.5%

责任单位:财政局、昌邑国税局、昌邑地税局、东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第一、二直属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史良忠

分管领导:刘慧军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5%

责任单位: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周建勋

分管领导:刘慧军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

责任单位:商务局

 牵头负责人:林润年

分管领导:李树森

 5、规模工业增加值持平。

责任单位:经济局

 牵头负责人:邢吉浦

分管领导:李树森

二、充分发挥投资的拉动作用

6、着力推进项目建设,计划建设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63个,总投资380亿元,当年计划投资114.6亿元。

责任单位:发改局、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周建勋

 分管领导:刘慧军

7、着力强化招商引资,滚动包装60个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贡献率大的重点项目。

责任单位:商务局、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林润年

分管领导:李树森

   8、充分利用现有招商资源和平台,依托各类展会、洽谈会实施精准招商,年内计划签约项目20个。

责任单位:商务局、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林润年

分管领导:李树森

9、着力做好争资立项,帮助项目主体有针对性地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全年力争帮助企业向上争取资金1000万元,同比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经济局、农业水利局、林业畜牧局、教育局、民政局、卫计局

牵头负责人:周建勋

分管领导:刘慧军

    三、大力促进服务业发展

    10、巩固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的核心地位,建立“百年东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力争年底前园区正式启动并开始运营。

责任单位: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商务局、发改局、科技局、经济局

牵头负责人:沙晶岩

分管领导:刘慧军、李树森

    11、着力推动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全面跟踪欧亚商都、国贸购物中心、财富购物广场等大型商业综合体改造升级步伐,加快提升我区服务业业态水平。全年传统服务业增加值力争完成86.2亿元,同比增长9.5%,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5户。

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周建勋

分管领导:刘慧军

    12、加大企业培育力度,生成限上企业20户。

责任单位: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林润年

分管领导:李树森

    13、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配合哈达湾搬迁指挥部推进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步伐,按照功能分区进一步谋划包装工业文化、医疗养生、体育休闲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同时,着力推进万达中央广场建设进度,确保2016年完成投资9亿元。

责任单位:发改局、哈达湾经济开发区、新建街道、哈达湾街道、兴华街道、相关部门

牵头负责人:周建勋

分管领导:刘慧军

14、全面推进互联网+行业发展,重点发展互联网+传统商贸业、互联网+旅游、互联网+特色餐饮等特色产业。

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

牵头负责人:林润年

分管领导:李树森

    15、积极培育服务消费热点,进一步繁荣从高端消费到大众消费的多层次消费市场。加快万达城市广场、华业国际城、兰天商贸中心等项目建设进度,打造新的商圈。

责任单位: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林润年

分管领导:李树森

16、优化房地产开发结构,年内计划建设8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住建局、区征收办

牵头负责人:赵立群

分管领导:张维峰

17、整合特色旅游资源,积极推进雾凇岛曾通景区、萨满鹰猎文化建设,打造昌邑旅游精品线路。

责任单位:商务局、土城子乡、桦皮厂镇、孤店子镇

牵头负责人:林润年

分管领导:李树森

18、以温泉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积极推进温泉产业带建设。推进白桦林·家温泉小镇项目建设进度,促进紫御温泉、乔屯庄园等项目尽快投入运营。

责任单位:商务局、孤店子镇、桦皮厂镇

牵头负责人:林润年

分管领导:李树森

四、推动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19、以8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强化运行调度,打造协调服务平台。计划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147亿元,同比基本持平。

责任单位:经济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邢吉浦

 分管领导:李树森

20、围绕建材、电力设施配套等领域,全力推进北工集团、森东电力等与产品配套企业开展合作,打造要素支撑平台,力争全年销售收入提高10%

责任单位:经济局

牵头负责人:邢吉浦

分管领导:李树森

    21、充分利用各级融资平台,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扩大信贷规模,全年计划为企业融资8亿元。

   责任单位:金融办、经济局、财政局

     牵头负责人:王东劲

分管领导:刘慧军

    22、巩固农副产品加工、电力电子制造支柱产业地位,积极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年底前力争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共2户,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值达60亿元。

责任单位:经济局、科技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邢吉浦

分管领导:李树森

23以天宇科技、德浩荣基等企业为重点,完善现代管理制度,实施科技创新,推动技术合作与资产重组。帮助永鹏杂粮等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革,推动东福米业在“新三板”挂牌,年内5户企业晋升为规模工业。

责任单位:经济局、哈达湾经济开发区、孤店子镇

 牵头负责人:邢吉浦

分管领导:李树森

五、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24、实施先导区江渠连通工程一期建设。

责任单位:农业水利局、孤店子镇、桦皮厂镇

 牵头负责人:李中武

分管领导:蓝永强

25、先导区年内开工建设长吉养老社区、大健康产业基地等16个项目。

责任单位:孤店子镇 桦皮厂镇

 牵头负责人:王    郭艳飞

分管领导:蓝永强

26、抓好粮食高产创建、超级稻示范推广等项目,力争粮食产量达到26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负责人:李中武

分管领导:蓝永强

27、不断扩大农业产业化规模,重点扶持天瑞科技、聚德牧业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新增市级龙头企业2户。

责任单位:农业水利局、林业畜牧局

 牵头负责人:李中武

分管领导:蓝永强

28、全面完成无疫区建设,扩大生猪、肉牛等生产规模,加快特色养殖加工产业发展,改建标准化养殖场5个。

责任单位:林业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负责人:邹本龙

分管领导:蓝永强

29、全力推进正大生猪养殖项目,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

责任单位:两家子乡、商务局、林业畜牧局

 牵头负责人:关 

分管领导:蓝永强

30、逐步提高现代农业经营水平,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000公顷,专业合作社10个、家庭农场15个,争取农机购置补贴120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负责人:李中武

分管领导:蓝永强

31、深入开展以“六清”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乡镇中心区域功能,打造精品村屯,建立乡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农业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负责人:李中武

分管领导:蓝永强

32、稳步推进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左家镇、两家子乡、土城子乡土地确权工作。

   责任单位:农业水利局、左家镇、两家子乡、土城子乡、

                 孤店子镇

 牵头负责人:李中武

分管领导:蓝永强

33、稳步推进清收还林工作,完成市下达清收还林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林业畜牧局、桦皮厂镇、左家镇、两家子乡、土城子乡

 牵头负责人:邹本龙

分管领导:蓝永强

六、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4、搭建“双创”平台,制定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业的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科技局

 牵头负责人:刘艳春

分管领导:李树森

35、力争创办小微企业180户,新生成个体工商户1500户。

责任单位:经济局

 牵头负责人:邢吉浦

分管领导:李树森

    36、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发挥“双创”主体的作用。培训3000人次农村返乡青年,开展农村电商创业。

责任单位:科技局

 牵头负责人:刘艳春

分管领导:李树森

37、培育“双创”人才,深入实施“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工程,不断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全年计划培训人数达到1500人,创业成功达到100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李玉环

分管领导:刘慧军

七、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38、探索建立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哈达湾经济开发区、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各街道办事处

 牵头负责人:杜秉强

分管领导:张维峰

39、加强野广告综合治理、渣土源头治理,加大露天占道市场管理和物业小区专项整治力度。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牵头负责人:杜秉强

分管领导:张维峰

40、提升环卫保洁作业质量,完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住建局

 牵头负责人:赵立群

分管领导:张维峰

41、打造4条精品街路。以“美化、净化、优化”为目标,达到整洁、统一、美观的高标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住建局

 牵头负责人:杜秉强

分管领导:张维峰

42、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铁路住宅区改造,全年计划改造棚户区7个。

责任单位:住建局、区征收办

 牵头负责人:赵立群

分管领导:张维峰

43、分配保障性住房300套,发放廉租房补贴10000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1000户,改造农村危房80户。

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负责人:赵立群

分管领导:张维峰

44、全年完成安置回迁667户。

责任单位:征收办

 牵头负责人:洪军

分管领导:张维峰

45、启动环卫处新建工程,年内完成主体施工。

责任单位:住建局

 牵头负责人:赵立群

分管领导:张维峰

46、对21个小区内道路,23条支路、巷路进行维修改造,计划维修面积14.62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住建局

 牵头负责人:赵立群

分管领导:张维峰

47、新建改建水洗公厕11个、垃圾转运站3座。

责任单位:住建局

 牵头负责人:赵立群

分管领导:张维峰

48、重点绿化美化街路16条,栽植乔灌木1000棵、花灌木1万棵、花卉15万株,补种草坪1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住建局

 牵头负责人:赵立群

分管领导:张维峰

49、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进一步开展蓝天、绿水、净土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提高全区生态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环保局、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李永祥

分管领导:李树森

八、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

50、全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积极承接好各项下放事权。

 责任单位:编  办、政府办、法制办、发改局、监察局、

              相关部门

 牵头负责人:张立新

分管领导:刘慧军

51、实现审批权限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简化服务程序,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

责任单位:政府办、编办、法制办

 牵头负责人:冯玉金

分管领导:刘慧军

52、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密切配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推动改革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编办

 牵头负责人:李玉环

分管领导:刘慧军

53、按照市级“车改”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全区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牵头负责人:周建勋

分管领导:刘慧军

54、健全预算体系,细化政府预算公开内容,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责任单位:财政局、区各预算单位

 牵头负责人:史良忠

分管领导:刘慧军

55、加快鑫基业社区试点建设,实现试点先行、辐射全区的工作目标,构建昌邑特色社区创建新模式。力争于1031日前鑫基业社区建立运行有效、可推广的百步亭工作体系

责任单位:民政局、莲花街道办事处

 牵头负责人:马立伏

分管领导:李树森

九、扎实推进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56、完善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规划,启动相关配套规划,建立和完善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金融办、发改局、经济局、商务局、财政局、

             农业水利局

 牵头负责人:王东劲

分管领导:刘慧军

57、加大金融业扶持服务力度,实现金融产业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金融办、发改局、经济局、商务局、财政局

 牵头负责人:王东劲

分管领导:刘慧军

    58、以昌邑万达广场为依托,建设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核心平台,加快金融中心区建设,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责任单位:金融办、发改局、经济局、商务局、财政局

 牵头负责人:王东劲

分管领导:刘慧军

十、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59、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公办园办园水平,培养3-4所市级示范园,对全区民办幼儿园进行办园水平综合评估,确认等级,分类管理。

责任单位:教育局、卫计局、发改局、消防大队、市食药监局昌邑分局

    牵头负责人:邹洪华

    分管领导:刘 

   60、扎实开展教研平台试点区建设,开展优秀教学活动直播交流展示活动。

责任单位:教育局

    牵头负责人:邹洪华

    分管领导:刘 

    61、实施特殊家庭子女关爱工程。贯彻落实《昌邑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中小学校实施特殊家庭子女“关爱工程”的方案》。

责任单位:教育局、妇联、团委、卫计局、残联、财政局、司法局

    牵头负责人:邹洪华

    分管领导:刘 

    62、探索试行“局管校用”教师管理制度。在教育系统编制总量内对中小学教师编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教师交流轮岗,完善教师交流轮岗的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教育局、编办、人社局

    牵头负责人:邹洪华

    分管领导:刘 

    63、计划改造标准化操场3个、校舍9个。

   责任单位: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

     牵头负责人:邹洪华

     分管领导:刘 

64、完成虹园学校小学部、幼儿园建设,解决西山教育资源稀缺问题。

责任单位: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

    牵头负责人:邹洪华

    分管领导:刘 

    65、全面落实“阳光行动”,即“阳光入学、阳光分班、阳光分座”,促进教育公平。

责任单位:教育局

    牵头负责人:邹洪华

    分管领导:刘 

    66、全面推进国家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工作。

责任单位: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民政局、发改局、审计局

牵头负责人:姜 

    分管领导:刘 

    67、与人民医院合作,在桦皮厂2个村所试行远程心电项目,解决乡村技术和诊断难题。

责任单位:卫计局

    牵头负责人:姜 

    分管领导:刘 

68、与国药集团在延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桦皮厂镇中心卫生院探索试行药房托管制度,推广平价医疗服务,降低药品价格、增加药品种类。

责任单位:卫计局、市食药监局昌邑分局

牵头负责人:姜 

    分管领导:刘 

69、加强卫生监督和疾病防控工作,使全区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卫计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姜 

    分管领导:刘 

70、在农村开展下乡送医送药活动,在城区开展全民享有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卫计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昌邑公安分局

    牵头负责人:姜 

    分管领导:刘 

    71、建设慢性病管理服务中心、东局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左家镇中心卫生院。

责任单位:卫计局

    牵头负责人:姜 

    分管领导:刘 

    72、严厉打击“两非”,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110100

责任单位:卫计局、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工商局昌邑分局、昌邑公安分局、市食药监局昌邑分局

牵头负责人:姜 

    分管领导:刘 

73、建设农村文化小广场10个、城乡健身路径4个。

责任单位:文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闫巨友

    分管领导:刘 

74、浇制“全民上冰雪”活动滑冰场2个。

责任单位:文体局、财政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闫巨友

    分管领导:刘 

75、免费开放文化馆240天、图书馆350天。

   责任单位:文体局

     牵头负责人:闫巨友

     分管领导:刘 

76、丰富“和谐昌邑”主题文化活动,组织各类文体活动200场次。

责任单位:文体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闫巨友

分管领导:刘 

十一、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77、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2016年脱贫任务。

责任单位: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负责人:周建勋

分管领导:蓝永强

78、全面落实低保政策,对全区8326户、10918名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实施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打造阳光低保。

责任单位:民政局

     牵头负责人:马立伏

分管领导:李树森

79、完善以民政为主、多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采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措施,发挥“救急难”的作用,形成大民生、大救助的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民政局、住建局、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局、

             教育局

     牵头负责人:马立伏

分管领导:李树森

80、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综合体系,扩大社会养老试点范围。新增1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新增300张床位。

责任单位: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牵头负责人:马立伏

分管领导:李树森

81、围绕消防、生产、交通、食品等重点领域,严格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安全生产网格监管,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责任单位:安监局、消防大队、交管大队、食安办、各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负责人:任子英、姜  海、马士臣、李 

分管领导:刘慧军、刘  靖、李树森、张维峰

82、深化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及大调解体系,规范初信初访接待,全力化解信访积案。

责任单位:信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涉事相关部门

 牵头负责人:许进福

分管领导:刘慧军

83、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努力营造社会安全、企业安心、人民安宁的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昌邑公安分局

 牵头负责人:闫广林

分管领导:刘慧军

十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84、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乡(镇)街、开发区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责任单位:法制办、政府办

 牵头负责人:冯光辉

分管领导:刘慧军

85、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编办、政府办、法制办、发改局、监察局

 牵头负责人:张立新

分管领导:刘慧军

86、规范审批流程,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功能。

责任单位:政府办、法制办、编办

 牵头负责人:冯玉金

分管领导:刘慧军

87、健全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科学管理。

责任单位:财政局、区各预算单位

 牵头负责人:史良忠

分管领导:刘慧军

88、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政府法治大讲堂”等载体活动。

责任单位:司法局、法制办、重点执法部门

 牵头负责人:张  辉、冯光辉

分管领导:刘慧军

89、认真践行权力清单,建立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编  办、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

 牵头负责人:张立新

分管领导:刘慧军

90、认真梳理与部门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落实主体责任,6月底前完成建立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

责任单位:编  办、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

 牵头负责人:张立新

分管领导:刘慧军

91、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违章(法)建筑拆除等综合执法,实现“零增长”的目标。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牵头负责人:杜秉强

分管领导:张维峰

92、开展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工作,对生活困难残疾人车主进行帮扶救助。

责任单位:残  联、信访局、民政局、人社局及属地单位

 牵头负责人:郇凤海、许进福

分管领导:刘慧军

    93、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哈达湾开发区、东市示范区、各街   

             道办事处

 牵头负责人:杜秉强

分管领导:张维峰

    94、逐步建立相互衔接、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责任单位:监察局、法制办

 牵头负责人:董阜伟

分管领导:刘慧军

    95、全面实施“三公”经费、政府部门预决算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财政局、区各预算单位

 牵头负责人:史良忠

分管领导:刘慧军

    96、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领域审计全覆盖。

责任单位:审计局、财政局

 牵头负责人:王殿奇

分管领导:刘慧军

97、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深入推进“五权”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责任单位:监察局

 牵头负责人:董阜伟

分管领导:刘慧军

98、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范财政评审和国库集中支付。

责任单位:财政局、区各预算单位

 牵头负责人:史良忠

分管领导:刘慧军

99、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责任单位:监察局

 牵头负责人:董阜伟

分管领导:刘慧军

备注:1、“责任单位”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第一个部门为牵头责任单位,其他为配合责任单位;

2、责任制中没有标注完成时限的任务,完成时限为2016年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