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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2020135172013/2012-0997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昌邑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年03月07日 |
标 题: |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邑区2012年民生改善与提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昌政发[2012]16号 |
发布日期: | 2012年03月07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20135172013/2012-0997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昌邑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年03月07日 |
标 题: |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邑区2012年民生改善与提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昌政发[2012]16号 | 发布日期: | 2012年03月07日 |
吉昌政发[2012]16号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昌邑区2012年民生改善与提高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示范区、管理区)、区直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昌邑区2012年民生改善与提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昌邑区2012年民生改善与提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按照“发展上水平、干部下基层”立功竞赛活动的总体要求,区政府决定2012年在全区实施民生改善与提高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发展”与“民生”两大主题,着力加强社会保障,协调发展社会事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突出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区民生改善与提高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如下:
(一)就业增收。开发城镇就业岗位2.3万个,新增就业1.8万人(安置1000名就业困难群众就业),其中有针对性开发2600个适应性就业岗位,转移农村劳动力3.5万人次。加大就业安置、培训和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培训城镇失业人员900人,帮助400名困难群众、100户有创业愿望的具备创业能力的困难家庭创业。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将没有参加其他各类养老保险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免费纳入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2%。
(二)安居保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棚户区和危旧楼改造建设回迁住房30万平方米,建设廉租房和公租房1.4万平方米。继续推进“暖房子”工程,完成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创新社区物业管理模式,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标准化管理。
(三)医疗惠民。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在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510种基本药物零加价。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年度报销最高额度分别提高到6万元和8万元。组织开展支援农村、走进社区义诊活动,免费为城乡群众送医送药。
(四)困难救助。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以上,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850元。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在街道建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对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建立慈善爱心超市、捐助站,扩大救助范围,对困难家庭实施再保障。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和“一站式”服务水平,将低保对象、城镇困难居民家庭患者医疗救助自付费用比例降低到25%以内。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开展二次医疗救助,个人自理费用超出1万元部分报销30%,封顶线为1万元。开展“慈善情暖万家”系列救助活动,救助贫困失学、孤老、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众1000人次,救助贫困患者30人次以上。
(五)教育助学。落实教育助学政策,对低保、城镇困难居民家庭学生给予一定资助,对城乡低保和困难居民家庭当年新入学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分类救助,低保家庭大学生每人累计救助5000 元,困难居民家庭大学生每人累计救助3000元。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数字教育工程和实施“昌邑区接送中小学生车辆安全工程”。
(六)文体生活。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城市社区群众文体队伍,定期组织大型文艺演出,充分利用文化活动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文体活动。新建2-3个社区、村屯标准化体育健身场地,安装健身器材。
(七)环境整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锅炉的烟尘管理,对在用经营性锅炉进行清理整顿。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测覆盖率达到100%。提升城市净化、绿化、亮化水平,新增绿地10公顷。抓好农村环境整体提升工作,主要抓好高标准绿化20条道路、净化30个村屯、美化100个庭院,亮化5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实施春季、秋季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在23条街路开展水冲洗和洒水降尘作业。
(八)平安创建。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创建“零发案”社区活动。在城区社区设立标准化警务室,配备专职社区民警,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和监测频次,及时向社会发布检测结果。新打机电井10眼,并完成机电井配套设施,解决农村万人安全饮水问题。
(九)公共服务。提高居民生活保障能力,实施“菜篮子”工程,新建日光温室200栋,增加蔬菜生产能力50万斤。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完成2个水稻高产示范片创建工作,提高粮食产量水平,提高农民生产效益和生活水平。推广农业新品种5个,农业实用技术8项。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2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面落实社区“五有一创”,确保基层组织有办公活动场所。社区建立“网格化”(一格多员、一员多责、信息共享、归口管理)管理服务模式,及时了解居民的困难、意见和建议,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重大纠纷和信访问题,为居民提供就近、便捷服务。建立居民诉求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区政府成立民生改善与提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刘长木任组长,常务副区长王伟志、副区长王伟、刘靖、李树森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责任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同志组成(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日常调度和综合汇总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上下联动、共同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将民生事项按照类别进行细化,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各责任部门对各项民生事项要逐一分解落实,同时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项分解任务进行量化考核评比,在此基础上,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责任部门分别签订责任书,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详见附件2)。
(三)建立调度机制。重点民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每月进行一次调度督导,主要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区政府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措施,分析解决问题。
(四)强化监督考评。确定的民生事项接受行政监察和社会监督,纳入年度全区综合考核体系之中,严格兑现相应奖惩措施,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昌邑区2012年民生改善与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2.昌邑区2012年改善民生事项责任分工表
主题词:社会管理 民生 实施方案 通知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7日印发
附件1
昌邑区2012年民生改善与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长木 区长
副组长:王伟志 常务副区长
王 伟 副区长
刘 靖 副区长
李树森 副区长
成 员:刘德余 区政法委副书记
马立伏 区民政局局长
史良忠 区财政局局长
张 辉 区司法局局长
姜 侠 区卫生局局长
李永祥 区环保局局长
李玉环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赵立群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中武 区农业水利局局长
邹本龙 区林业畜牧局局长
邹洪华 区教育局局长
闫巨友 区文化体育局局长
杜秉强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春斌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书记
李 萍 区卫生局副局长(食安办)
陆 伟 昌邑区国税务局局长
刘鸿雁 昌邑区地方税务局局长
周 波 昌邑公安分局政委
郇凤海 区残联理事长
王秀波 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尤 忠 区总工会副主席
武彦超 团区委副书记
宫 平 区妇联副主席
民生改善与提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马立伏(兼),联系电话:62755102。
附件2
昌邑区2012年改善民生事项责任分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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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工 作 内 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
对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复转军人、高校毕业生,免费开展创业培训900人。 |
人社局 |
2012.12 |
2 |
帮助100户有创业愿望和具有创业能力的困难家庭实现创业。※ |
人社局 |
2012.12 |
|
3 |
开发城镇就业岗位2.3万个(适应性就业岗位2600个)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安置1000名就业困难群众就业)。 |
人社局、街道 开发区 |
2012.12 |
|
4 |
就业见习基地达到20家,为25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服务。 |
人社局 |
2012.12 |
|
5 |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劳务输出4万人次。 |
人社局、乡镇 |
2012.12 |
|
6 |
对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农民进城自主创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给予50%的社会保险补贴。 |
人社局 |
2012.12 |
|
7 |
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全区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对申请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低保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重度残疾人、城镇困难居民家庭(低保边缘户)实行免费参保。 |
人社局 |
2012.12 |
|
8 |
继续实施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培训城镇失业人员900人。 |
人社局 |
2012.12 |
|
9 |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政策规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税种;企业在新增加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按政策规定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依次扣减税种。 |
地税局 |
2012.12 |
|
10 |
每个有露天市场的街道安排20名40-50人员参与市场管理,对持有“七证”人员减免费用不少于60人,年末慰问市场特困业户不少于2人。 |
执法局、街道 |
2012.12 |
|
11 |
为城市、农村创业妇女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 |
妇联 |
2012.3-12 |
|
12 |
帮助100名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之间,从事规模种植、养殖、加工销售、运输服务等创业项目的农村青年、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等青年农户协调小额贷款。 |
团区委 |
2012.12 |
|
13 |
开展农业科技大培训大推广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农民1万人次。桦皮厂镇培训3500人次,左家镇培训3000人次,两家子乡培训1500人次,土城子乡培训1000人次,孤店子镇培训1000人次。 |
农业水利局 乡镇 |
2012.12 |
|
14 |
二 |
实施雾凇路棚户区改造工程。※ |
住建局 |
2012.12 |
15 |
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
住建局 |
2012.12 |
|
16 |
实施“暖房子”工程,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120栋,廉租租房280套。※ |
住建局 |
2012.12 |
|
17 |
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标准化管理,规范物业企业管理和业主自治行为,及时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提高业主满意程度。 |
住建局 |
2012.12 |
|
18 |
三
三
|
进一步降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肾透析患者医疗费负担,确定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取消个人年度起付线,降低单病种结算金额,通过增加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将透析患者个人负担比例降低到10%。 |
人社局 |
2012.12 |
19 |
进一步降低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费负担,参保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6万元。 |
人社局 |
2012.12 |
|
20 |
进一步降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住院医疗费负担,提高统筹基金支付额度,增加单病种治疗结算病种10个以上。 |
人社局 |
2012.12 |
|
21 |
为患有重大疾病、特殊疾病、慢性疾病的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免费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基础上,再由商业保险最高报销15万元,彻底解决这一群体因病致贫问题。 |
人社局 民政局 |
2012.12 |
|
22 |
区妇联与吉林市凤凰妇产医院联合开展爱心直通车大病救助活动,凡我区城镇、农村低保家庭妇女,接受凤凰妇产医院体检并患有“两癌”的妇女,市凤凰妇产医院将全程免费提供大病救助手术治疗。 |
区妇联 |
2012.3-12 |
|
23 |
对农村、城镇患有“宫颈癌、乳腺癌”的贫困妇女,进行免费到省定点医院救助。 |
区妇联 |
2012.12 |
|
24 |
实施特别计划生育对象奖励扶助政策,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1170人,扶助特别计划生育家庭1240人。 |
人口计生局 乡镇 |
2012.12 |
|
25 |
免费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3.5万人,免费发放计划生育药具1.1万人。 |
人口计生局 乡镇 |
2012.12 |
|
26 |
全区低保家庭患者(持低保证)在区直属医疗机构住院床位费减免50%。 |
卫生局 |
2012.12 |
|
27 |
在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510种基本药物零加价。 |
卫生局 |
2012.12 |
|
28 |
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实现全覆盖,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额度,最高报销额度由6万元提高至8万元,在区和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认制度,并即时结算。 |
卫生局 |
2012.12 |
|
29 |
组织两次基层医疗单位“支援农村、走进社区”大型义诊活动,每次义诊活动各为2个街道100户、2个村屯100户困难群众送医送药。 |
卫生局 |
2012.12 |
|
30 |
组织卫生系统从事口腔专业团员青年为100名贫困老兵进行口腔保健治疗和修复。 |
卫生局 |
2012.12 |
|
31 |
免费为全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5%。 |
卫生局 |
2012.12 |
|
32 |
义务为全区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及60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并提供健康指导。 |
卫生局 |
2012.12 |
|
33 |
免费为全区0-6岁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及体检。为全区3000名适龄儿童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 |
卫生局 |
2012.12 |
|
34 |
义务为全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提供体检随访等服务,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300元补助。 |
卫生局 |
2012.12 |
|
35 |
建设2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2个标准化“健康小屋”,全力打造15分钟基础医疗服务圈。 |
卫生局 |
2012.12 |
|
36 |
免费为全区1000名重性精神病人发放药品并提供体检及随访等服务。 |
卫生局 |
2012.12 |
|
37 |
规范建设10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 |
卫生局 |
2012.12 |
|
38 |
四
四 |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年内市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以上、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850元。 |
民政局 |
2012.12 |
39 |
扩大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资助已享受日常医疗救助并患有重大疾病、特殊疾病、慢性疾病的低保对象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
民政局 人社局 |
2012.12 |
|
40 |
提高医疗救助标准,符合条件救助对象在规定各病种封顶线内,自负医疗费用比例降低到25%以内。 |
民政局 |
2012.12 |
|
41 |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开展二次医疗救助,封顶线为1万元,个人自理费用超出1万元部分报销30%。 |
民政局 |
2012.12 |
|
42 |
免费为城区低保家庭尿毒症患者在定点医院进行血液透析。 |
民政局 |
2012.12 |
|
43 |
开展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进一步提高患重特大疾病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比例和标准,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
民政局 |
2012.12 |
|
44 |
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4.5%时,为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
民政局 |
2012.12 |
|
45 |
为60岁以上城乡残疾军人发放特别生活补贴,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
民政局 |
2012.12 |
|
46 |
城市低保家庭成员主动就业上岗(退休除外)家庭收入超出城市低保标准的,发放6个月低保“救助渐退”补贴。 |
民政局 |
2012.12 |
|
47 |
开展“慈善情暖万家”系列救助活动,救助贫困失学、孤老、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众1000人次,救助贫困患者30人次以上。 |
民政局 |
2012.12 |
|
48 |
进一步完善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健全救灾应急响应机制。 |
民政局、乡镇 街道、开发区 |
2012.12 |
|
49 |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40%,建立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服务网络,开展生活照料等关怀服务项目。 |
民政局、乡镇 |
2012.12 |
|
50 |
为城市低保户按60平方米基准面积减免80%—100%供热费,为城市困难户按60平方米基准面积减免30%—50%供热费;未享受供热费减免的城市低保户,在城市和乡镇居住的每户分别发放煤补350元和260元;为享受抚恤定补的无工作单位城市优抚对象,按基准面积60平方米减免60%供热费,未享受供热费减免的,每户发放煤补350元。 |
民政局 住建局 |
2012.12 |
|
51 |
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提供一次性生活救助,每户标准300元。全年计划帮扶困难职工800人。 |
总工会 |
2012.12 |
|
52 |
在街道建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
民政局、街道 |
|
|
53 |
在51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
民政局、乡镇开发区 |
2012.12 |
|
54 |
实现全国儿童福利系统网络全覆盖;分散供养孤儿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 |
民政局 |
2012.12 |
|
55 |
落实高龄老人补助政策,为全区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低保家庭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免费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享受参观市属公园、旅游景点半价优惠待遇,70周岁以上老人持老年证免费参观游览市属公园、旅游景点,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
民政局、乡镇 街道、开发区 |
2012.12 |
|
56 |
做好残疾人“安居工程”,对4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进行改造。 |
残联 |
2012.8 |
|
57 |
免费为3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
残联 |
2012.9 |
|
58 |
免费为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10例。 |
残联 |
2012.7 |
|
59 |
免费为270人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 |
残联 |
2012.12 |
|
60 |
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件;对符合条件的在押、服刑人员及家庭、解除劳动教养和刑满释放人员给予法律援助。 |
司法局 |
2012.12 |
|
61 |
五 |
对城乡低保和困难居民家庭当年新入学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分类救助,低保家庭大学生每人累计救助5000 元,困难居民家庭大学生每人累计救助3000元。 |
民政局 |
2012.12 |
62 |
实施“困难家庭学生爱心助学工程”,在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在2011年的基础上,资助面扩大到25%。 |
教育局 |
2012.12 |
|
63 |
组织妇女组织、社会各界、女企业家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全区计划救助60名贫困儿童,其中乡镇、街道、系统局妇女组织救助两名贫困儿童,救助标准300元。为20名女大学生开展援助活动,其中每个街道、乡镇援助1名女大学生,为其提供1000元学费。 |
区妇联、乡镇 街道 |
2012.6-9 |
|
64 |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提供一次性助学救助,中小学生每人500元,大学生每人1000元。全年计划帮扶困难职工子女助学80人。 |
总工会 |
2012.12 |
|
65 |
招收春蕾女童,为农村、城镇贫困家庭女童提供免费学习就业的机会,学习期间,免收三年学费、书本费及住宿费,学生考试合格后,由工贸学校颁发国家正式职业中专毕业文凭并负责推荐就业。 |
区妇联 |
2012.12 |
|
66 |
借助青联、青企协资源优势,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年度内对120名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开展爱心捐助。 |
团区委 |
2012.12 |
|
67 |
在农民工子女聚集的小学,与高校联合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选调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为100名农民工子女进行课后学业辅导。 |
团区委 |
2012.12 |
|
68 |
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学前教育促进工程。2012年我区完成新建乡镇幼儿园1所。 |
教育局 |
2012.12 |
|
69 |
实施全区“数字化教育工程”,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数字化教育工程”,力争2012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区、学校三级网络互通互联,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深化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确保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
教育局 |
2012.12 |
|
70 |
实施“昌邑区接送中小学生车辆安全工程”。建立以区政府统一领导、乡镇政府为主体,部门齐抓共管联动作战,职责权力明确、规范有序运行机制。 |
教育局、乡镇 |
2012.12 |
|
71 |
继续实施“上岗技能无偿援助计划”,为全区困难群众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上岗技能免费培训,全年计划培训400人。 |
教育局 |
2012.12 |
|
72 |
完成延安路小学等4所学校校舍安全工程。※ |
教育局 |
2012.12 |
|
73 |
继续实施“为全区中小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安全桶装饮用水”政策,促进中小学校学生身体健康,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
教育局 |
2012.12 |
|
74 |
实施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午餐免费补贴政策。按照初中(含特教学生)和小学生6元和高中学生9元标准,为全区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给予每人每天午餐免费补贴。 |
教育局 |
2012.12 |
|
75 |
深入开展“全区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整治活动,建立治理“三乱”问题长效机制。 |
教育局 |
2012.12 |
|
76 |
六 |
组织我区文艺演出队伍参加市文化局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吉林松花江彩灯文化节、朝鲜族民俗文化节、松花江之夏、金秋、广场文化活动周及周末休闲舞会等系列文化活动。 |
文体局 |
2012.12 |
77 |
新建1-2个标准化体育健身场地,1-2个标准化社区,为2-3个行政村安装健身器材。 |
文体局 |
2012.12 |
|
78 |
组织我区健身队伍参加市体育局在全市开展的“全民健身日”群众体育展示体育活动。 |
文体局 |
2012.12 |
|
79 |
指导社区开展“文化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 |
文体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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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七 |
新增绿地10公顷。 |
住建局 |
2012.12 |
81 |
抓好农村环境整体提升工作。主要抓好高标准绿化20条乡路50公里(孤店子镇3条路,全长4.1公里;桦皮厂镇5条路,全长10.45 公里;左家镇5条路,全长16.55公里;土城子乡4条路,全长13公里;两家子乡3条路,全长6公里);净化30个村屯(孤店子镇4个、桦皮厂镇5个、左家镇5个、土城子乡4个、两家子乡3个);美化100个庭院(孤店子镇40户,桦皮厂镇30户,左家镇10户,土城子乡10户,两家子乡10户);亮化5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
农业水利局 乡镇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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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对永平胡同等27条巷路进行补坑。 对全区巷路的雨排进行疏通清沟。 |
住建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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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实施春季、秋季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在23条街路开展水冲洗和洒水降尘作业。 |
住建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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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清理次街路各种喷涂、张贴的“野广告”。 |
执法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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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争取项目资金200万元,推进孤店子镇大荒地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顺利完成。 |
环保局 孤店子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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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测,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
卫生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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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锅炉的烟尘管理,对在用经营性锅炉进行清理整顿,对污染严重且超标排放的经营性小锅炉依法予以取缔。加大取暖锅炉的管理力度,与尚未并网的供热锅炉单位沟通协调,促进并网工作,推进集中供热进程。 |
环保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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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清理次街、商户、跨门经营及占用盲道行为。 |
执法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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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对区属街路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清理。 |
执法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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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保证松花江流域水质环境安全,对重点行业(企业),医药、化工、造纸等加大检查频次,每月至少二次,定期监测,每月一次,确保达标排放。 |
环保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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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八 |
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推进城市与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力争实现全区监控系统全覆盖。 |
公安分局 |
2012.12 |
92 |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有效遏制“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加强民爆物品等危险品管理,确保公共安全。 |
公安分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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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开展创建“零发案”社区(村屯)活动,杜绝“大、恶、丑”案件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
公安分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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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在城区社区设立标准化警务室,配备专职社区民警,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 |
公安分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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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提高应对大型复杂火灾事故能力;以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
公安分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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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在大润发一店、大润发二店、沃尔玛超市、欧亚商都购物中心、天津街批发市场建立五处食品快速检测室,实施食品快速检测300个批次;组织开展食用油市场、 添加剂市场、乳制品市场及肉制品等10项专项整治,抽样检测120个批次食品;开展食品连锁配送,经营总店达到5户,加盟零售总量100户。 |
食安办 昌邑工商分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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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全年食品检验120批次,定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完成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饮料、调味品等多个重点专项整治;监督抽查各类打击假冒伪劣食品50批次;对获证企业全年每户巡查达4次。 |
食安办 昌邑质监分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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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落实餐饮服务片区监管责任制,推行“网络式”监管,片区监管覆盖面达到100%;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及刑事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
食安办 昌邑食药监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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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新打机电井10眼,并完成机电井配套设施,解决1万人不安全饮水问题,保障农民饮水安全。项目分别落在桦皮厂镇张相村、东风村、乐园村;左家镇大官地村、王家村、石家村、小塘村;土城子乡五家子村、土城子村、曾通村;两家子级骆起村。※ |
农业水利局 桦皮厂镇 左家镇 土城子乡 |
20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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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完成2个小(二)型水库(左家镇瓦盆窑水库,两家子乡李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
农业水利局 左家镇 两家子乡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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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九 |
实施“菜篮子”工程,新建日光温室200栋,增加蔬菜生产能力50万斤。项目地点落在桦皮厂镇东风村。※ |
农业水利局 桦皮厂镇 |
2012.12 |
102 |
积极协调农机政策补贴,提高农机械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益和生活质量。争取农机购机补贴800台套。 |
农业水利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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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完成2个水稻高产示范片(孤店子镇和桦皮厂镇各一块万亩水稻高产示范田)创建工作,提高粮食产量水平,提高农民生产效益和生活水平。推广农业新品种5个,农业实用技术8项。 |
农业水利局 孤店子镇 桦皮厂镇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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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建设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
民政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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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全面落实昌邑区“六五”普法工作规划,扎实开展普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创建面分别达到60%和55%。 |
司法局、乡镇 街道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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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全区62个社区各配备5名社区大学生工作者,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 |
社区服务中心 街道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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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建立2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站全覆盖;完善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功能,重点为高龄、空巢、生活困难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居家养老服务; 各社区都要建立互助组织机构和志愿者服务队伍。 |
社区服务中心 街道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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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建立19个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实现社区公共事务服务全覆盖。※ |
社区服务中心 街道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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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全面落实城市社区“五有一创”,确保基层组织有办公场所和活动阵地。 |
政法委、社区服务心、街道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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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建立“网格化”(一格多员、一员多责、信息共享、归口管理)管理服务模式,与吉林市社区工作网站连接,设立社区工作QQ群,进一步扩宽市、区、街道、社区与居民的信息交流渠道。 |
社区服务中心 街道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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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建设1所高标准农村老年公寓。※ |
孤店子镇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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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对中小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购买发票免收工本费。 |
国税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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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对个体工商户起征点从5000元调高至2万元(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免于征税个体工商户达1万户左右)。 |
国税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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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九 |
开展集中审批工作,压缩环节,减少审批时间,实现办税服务厅“一站式”服务、限时服务,有效提高办税效率和质量,把为纳税人服务落实到实处。 |
国税局 |
2012.12 |
115 |
遵循“服务+管理=遵从”的风险管理原则,注重案头分析,合并调查事项,减少下户检查企业次数,有效地减轻了纳税人应付检查的负担。 |
国税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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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加强税收政策辅导与培训,对国家下发的各项税收政策及时宣传辅导,并将政策执行到位。 |
国税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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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
国税局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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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建立居民诉求“绿色通道”,对居民反映的民生问题及时进行分理、督办,限时办结反馈。 |
社区服务中心 街道 |
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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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的为政府2012年重点10件民生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