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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2013/2014-1066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昌邑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年09月23日
标      题: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邑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昌政发〔2014〕87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9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2013/2014-1066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昌邑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年09月23日
标      题: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邑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昌政发〔2014〕87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9月23日

 

 

 

 

 

 

 

吉昌政发〔201487                    签发人:安丰广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昌邑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昌邑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2014923

 

 

昌邑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无疫区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设免疫无口蹄疫区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倡导的国际通行做法,按照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的战略部署,建设免疫无口蹄疫区对推进畜牧业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免疫无口蹄疫区是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保障,是培育放大昌邑特色畜产品品牌效应的基本手段,是实现动物疫病防控方式与国际接轨的主要途径,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必须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到20166月末把我区建成达到国际化标准的无疫区,为全区牧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建设目标和原则

(一)建设目标

1、区、乡(镇)、村形成完备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和应急管理体系。

2、全区动物疫病防治、疫情监测、卫生监督执法和应急管理能力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动物疫病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卫生质量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二)建设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辖区管理,政府负责,各乡镇政府按辖区负总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同一致的建设机制。

2、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坚持全区统一规划,同步启动,整体推进。严格按照无疫区建设规定,控制动物疫病种类、区域范围及类型、建设标准和时限建设。

3、突出重点,加大投入。整合各类资源,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集中力量,集中财力,保障我区建设项目扎实推进。

三、建设主要内容和建设时限

(一)兽医机构体系

1、加强兽医机构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市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区要按照兽医机构的现有编制,配备人员。201510月底前将空编配齐,使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满足工作需要。

2、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01410月底前落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统一名称为“昌邑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12月底前,完成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设立(乡镇兽医站增挂一个牌子)。

()硬件建设

1、基础设施建设

1)兽医实验室。区级兽医实验室的场所面积、设施设备、技术力量、经费保障和生物安全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建立能够保证实验室正常、有效运行的实验室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20156月底前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基层畜牧兽医站。20156月底前,我区完成辖区内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达到国家要求并满足工作需要。

3)检疫申报点建设。20156月底前,依托乡镇畜牧兽医站、屠宰场(点),在每个乡镇建设2个检疫申报点。

4)疫苗冷链体系建设。对已建成的疫苗冷藏(冻)库要搞好运行管理,配齐贮存疫苗的冰箱,冰柜,冷藏包等设施设备,满足工作需要。

2、专用车辆配备

201412底前,通过新购置或更新的方式,配备车辆7辆,其中:配置疫苗冷藏运输车,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专用车、快速检测车、应急处置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封闭运输车各一台、喷涂统一标志的检疫监督执法车各二台。保证专用车辆满足无疫区工作需要。

3、检疫监督执法设备

加强与市牧业局的沟通衔接,理顺动物监督执法权。

1)“动物e通”移动终端。201412月底前,区、乡的官方兽医及相关工作人员完成“动物e通”的配备。

2)屠宰场(点)设立独立的检疫监督工作室,配备与检疫监管工作相适应的快速检测、机打出证等设备,201510月底前完成。

3201512月底前,完成对养殖、屠宰等定点环节实施视频监控的平台建设。

4、应急储备设施建设

20156月底前,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区级疫情应急储备库建设,储备相应防疫物资。

5、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1)乡镇建设无害化处理池。乡镇按照每出栏1万头(只)牲畜或50万只禽建设总容积不少于100立方米无害化处理池的标准,在五个乡镇每个乡镇建设1个无害化处理池,集中处理辖区内散养户的病死畜禽。201411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行。

2)建立病死动物收集点。按照建设无疫区标准,我区需在宝财牧业、大荒地牧业有限公司孤店子种鸡场、大荒地牧业公司土城子养鸡场配备存放病死动物的冷库;在益丰养殖场、龙海养殖场建立散养户病死动物的临时存放点,配备低温冰柜。201411月底前完成。

(三)软件建设

20145月份开始,按照无疫区管理技术规范和全市统一要求,全面开展动物疫病免疫、疫病监测、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疫情应急管理等动物防疫工作。无疫区建设相关资料实行痕迹化管理、档案化保存。20165月完成。

1)实施防疫档案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养殖档案、免疫档案、疫苗领用和发放记录、消毒记录、免疫效果评价档案、人员培训管理考核档案,做到各项记录档案上下衔接、规范统一和可追溯。

2)实施防疫工作信息化管理。区、乡实现免疫数据、监测预警、疫情报送、检疫监管、监督执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证章标志管理、信息报送等环节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实现动物防疫信息上下一致,信息准确、可追溯。

3)实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记录规范化和痕迹化管理。规范产地、屠宰、种畜禽调运等检疫工作记录,完善“四类场所”(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档案,实现检疫监督、执法办案,“四类场所”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证章标志管理、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及会议培训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记录痕迹化管理。

(四)运行管理

1、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体系。区、乡(镇)、村疫苗冷链体系保持正常运行,保证疫苗运输、保管和使用全程无缝对接。推行乡镇政府领导,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村级防疫员、乡村兽医、企业从业兽医为技术依托的强制免疫模式,实行春秋集中免疫,月度补免和常年补针相结合的长效免疫机制,确保应免动物免疫率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2、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以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为基础,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为依托,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为辅助,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定期开展常规检测、集中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3、动物卫生监督监管体系。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做好区域内人工屏障及移动监管体系的建设管理。健全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引入制度,检疫审批制度和引入动物隔离检疫制度,实现对区域内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交易、贮藏等环节的有效监管。规范产地、屠宰、种畜禽调运等检疫工作,完善“四类场所”(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实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记录痕迹化管理。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的建设及运行管理,落实养殖场(户),屠宰场(厂、点)、运输经营者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责任。实施动物诊疗和兽药经营的规范管理。

4、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区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确保应急指挥系统有效运行。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建立应急预备队,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建立并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及时准确开展疫情报告和管理,完善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分级核查举报疫情,快速反映,果断处置。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政府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无疫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区发改局负责无疫区建设相关项目的论证、申报,争取国家和省、市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支持;市公安局昌邑分局负责动物疫病防控中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及肉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查处等工作;区民政局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后的社会救助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同级应承担的无疫区建设管理经费,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国土资源局昌邑分局负责做好无疫区建设用地的相关审批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动物饲养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隔离场等场所建设的环评审批办理工作;市交管支队昌邑大队负责协调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开设平交道口和公路标志外的其他标志审批;区林业畜牧局负责易感野生动物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病监测工作,对死因不明的易感野生动物要查明死因,做好无害化处理;区商务局负责同市商务局沟通协调畜禽定点屠宰行政审批及监督管理、肉类品质检验、打击私屠滥宰;市质监局昌邑分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肉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区卫生局负责人畜共患病人间监测、防控,做好有关预防工作;区编办、人社局负责机构编制和专业技术人员招录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负责对餐饮服务环节的肉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餐饮服务环节动物产品原料采购要执行索证索票、质量查验、建立台账登记等制度,确保动物产品原料来源合法,渠道正常,标准合格;市工商局昌邑分局负责养殖加工企业、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准入管理和畜禽农贸市场监管工作,禁止未经检验检疫、无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产品上市交易;各乡镇政府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本辖区无疫区建设任务和工作措施;区林业畜牧局负责按照省、市技术方案编制相应实施方案,并指导开展监测、监管工作,负责完成本区无疫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机制保障

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落实建设任务,建立起区、乡(镇)级政府完整高效的行政推动机制和工作责任体系。要将无疫区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设定明确指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督导考核机制,分阶段、分年度进行检查考核、督导和总结。

(三)资金保障

区政府要加大无疫区政策保障力度,建立起稳定、持续的建设资金投入机制。要将无疫区建设及运行保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本级政府负责本级项目建设的原则,“缺什么,补什么”,配齐动物疫病免疫、检测、检疫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执法装备、必要交通工具、储备物资等,按时按标准完成兽医机构体系、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体系、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动物卫生监督监管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四)技术保障

成立无疫区建设评估建设专家组,负责制定本级的相关标准、规范、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开展无疫区宣传、检查、指导和培训,对无疫区建设、评估和运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充分发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评估技术专家组和兽医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采取专家授课、考察学习、专题培训、印编教材等方式,系统加强全区所有从事无疫区建设、维护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建立适应无疫区建设和管理需要的工作机构和队伍。

附件:昌邑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2014923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923日印发 

昌邑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领导小组

  

      长:安丰广      区长

    长:蓝永强      副区长

      员:邹本龙      区林业畜牧局局长

周建勋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史良忠      区财政局局长

李永祥      区环保局局长

林润年      区商务局局长

马立伏      区民政局局长

        区卫生局局长

李玉环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立新      区编办主任

许佐良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局长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邑分局局长

苏国福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市分局局长

马士臣      市交管支队昌邑交管大队大队长

郑新民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昌邑分局局长

李茹昕      市国土资源局昌邑分局局长

贾先忠      市公安局昌邑公安分局政委

米栋军      孤店子镇镇长

郭艳飞      桦皮厂镇镇长

姜海龙      左家镇镇长

        两家子乡乡长

张立葆      土城子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畜牧局,办公室主任邹本龙(兼)任,电话:62755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