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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2013/2016-1019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昌邑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年01月21日
标      题: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昌政发〔2016〕1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1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2020135172013/2016-10194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昌邑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年01月21日
标      题: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昌政发〔2016〕1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1月21日

 

 

 

 

 

 

 

吉昌政发20161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示范区、管理区),区政府各局(室),各直属机构:

现将区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常务副区长刘慧军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负责发展改革、监察、财政收入、人社、审计、法制、金融、信访、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

受区长委托分管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协助区长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族宗教局、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金融办、区信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残疾人联合会、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管委会、哈达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幸福经济管理区管委会。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检委、区人民武装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驻区各金融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昌邑分局、市公安局昌邑公安分局、市消防支队昌邑消防大队、吉林市昌邑区地方税务局、吉林市昌邑区国家税务局、吉林市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国税局。

其他领导同志分工不变。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2016121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区人民武装部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直机关党工委,各人民团体,驻区各相关部门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1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