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昌政办发〔2021〕11号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青少年儿童
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
每年5月至10月是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频发时段,近期,全国发生多起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溺亡事件。我区水库、河流、堰塘众多,防溺水形势尤为严峻。为切实做好全区青少年儿童溺水防范工作,有效杜绝溺水事故发生,确保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现对2021年昌邑区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定不移践行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综合治理,聚焦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当前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溺水工作体系,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筑牢安全防线,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的氛围。全力做好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有效避免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为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要求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动各乡(镇)街、村(社区)及教育局落实职责。各乡(镇)街、教育局要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补齐短板,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各乡镇、街道:负责加强辖区水库、河道、溪流、山塘等危险水域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所辖行政村、社区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组织村(社区)干部、安全员和驻村辅警到辖区水域巡逻并劝阻青少年儿童私自游泳。将巡逻任务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在辖区小型水库、河道、溪流、堰塘等水域设立警示标志。
各行政村、社区:负责督促青少年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要充分发挥熟悉人员、熟悉地形、熟悉情况和直接联系广大群众的优势,实行分片包干,互相配合,认真做好三核查:一是对容易发生溺水水域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的设立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对重点危险水域、重点时段巡查人员的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三是对离校期间家长对子女的监护情况进行核查,坚决杜绝溺水隐患。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教育、宣传、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担负起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防溺水事故举措。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严守“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河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筑牢安全意识,规避溺水风险。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醒广大家长履行子女防溺水等安全问题教育和监护义务,特别是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家庭的沟通联系,增强家长防范子女溺水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措施。要建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责任制,常抓不懈预防溺水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针对溺水事故特点,紧密结合实际,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加强联防联控、隐患排查、日常巡查、应急处置,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且易于孩子接受的防溺水知识普及、溺水风险警示教育等活动,引导广大学生时刻牢记防溺水安全“六不”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意识,“防”字当头,远离危险。
(三)强化家校协同。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渠道,开展经常性的家校互动活动,督促家长切实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引导家长密切关注未成年人在课余、周末和节假日的活动,禁止孩子聚集性到没有安全防护的水域游玩,切实远离危险水域,最大限度避免溺水事件发生。
(四)强化督办检查。各乡(镇)街、教育局要健全督查和考评机制,严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抓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的前端防范、过程管理和末端处置。加大防溺水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经常性防溺水工作督导,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及学校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织密织牢防溺水“安全网”,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对工作不细致、不到位的,要严肃批评,及时盯住整改。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青少年儿童溺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属实的,要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信息报送。如辖区内青少年儿童发生溺水事件,各乡(镇)街、教育局要在第一时间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对因迟报、漏报、瞒报事故信息造成工作被动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