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昌政办发〔2022〕7号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林市昌邑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市直驻区各相关单位:
《吉林市昌邑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吉林市昌邑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同推进落实我区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工作,不断完善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稳就业、保民生、促增长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决策部署,组织推进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协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督促政策落实,共同营造良好环境;强化问题导向,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高质量完成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政务服务局、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昌邑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市统计局昌邑分局、市公安局昌邑公安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昌邑区税务局等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根据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要点的任务分工方案确定。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和筹备会议,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督促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等。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或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全体出席。
专题会议由成员单位或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专项议题,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与会议议题相关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也可视情况邀请其他相关部门、专家参加。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联络员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或部分联络员会议。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具体问题,讨论拟提交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等。联络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经成员单位确认后,由联席会议印发,抄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和副召集人。
(三)报告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应将履行有关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
(四)调研制度。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针对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重要任务,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督促指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培育壮大市
场主体,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重大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积极构建更普惠、更易得、更可及、更持续的长效机制,以实际成效努力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要抓好支持政策工作落实,结合实际持续调整完善。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三)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高质量完成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各项工作任务。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 踪督促落实。
吉林市昌邑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向 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局长
副召集人:郑 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副局长
成 员:钱 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宝光 区发改局副局长
汪争艳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凌燕 区工信局副局长
谢兆杰 区民政局副局长
朱伟红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 瑞 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张赫男 区人社局副局长
李 毕 区住建局副局长
刘雪锋 区交通局副局长
孙刚福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咪咪 区商务局副局长
袁 韬 区文旅局副局长
张佐久 区卫健局副局长
金奕辰 区政服务局数字化建设负责人
吴宝平 区林业畜牧局副局长
卢中华 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立葆 区总工会经审委员会主任
曹文林 区工商联副主席
徐彦辉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昌邑分局副局长
王晓红 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审批科负责人
付 瑶 市统计局昌邑分局副局长
扈明吉 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副局长
牟文娟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昌邑区税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