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翁闽龙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昌邑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第54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关注,您提出“优化昌邑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很好。加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事关民生福祉,我区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区已开展如下工作:
昌邑区积极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我们全面梳理了当前昌邑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后续计划。目前对民法典等法规支撑、补助资金争取、协商分摊探索等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民法典当中明确规定了此类事项的参与、同意比例,按照民法典,明确加装电梯表决比例,在保障结构安全等角度的基础上,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四分之三以上参与表决的业主同意”即可加装电梯。补助资金及补助外资金数额,目前多层加装外挂电梯最新政策是一部电梯的费用是40-45万,国家补助30万,剩余10-15万资金需要业主自筹。补助外资金由业主自行协商,可按楼层高低自行确认出资多少。协商分摊探索,加装电梯要满足协商一致、资金可筹集到位(除去补助部分)、楼体经检测合格、现场具备安装条件(有足够的地下和地上空间)等方面内容。
目前,市、区两级住建部门正逐步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我区将进一步激发工作动能,不断提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工作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