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侯英忠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整治过程中工程管理的建议》(第6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程公示要具体化
我们已要求所有参与老旧小区整治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公示,确保小区居民能够清晰了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名称和职责,增强工程透明度。
二、设计方案透明化
设计方案将在改造前进行公示,并召开居民座谈会,详细解释改造内容和改造后的便民方案,确保居民对改造计划有充分了解。
三、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透明管理
我们将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定驻守施工现场,对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实时跟踪和量化控制,确保工程如期完工且质量达标。
四、熟知抢修电话,配备专职监理
我们已要求各参改单位熟知所有共用项目的抢修电话,并在高危施工场所配备专职专业监护人,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保障居民生活安全。
五、协调居民自发管理
我们将在改造完成后积极协调社区,动员小区居民自愿自发地组织起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六、拆除整治“违建、违植”行为
“违建、违植”行为不仅影响小区整体美观,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我们将协调属地,上报执法局待“违建、违植”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和整改。
七、增加为老年人提供的设施与服务
考虑到老旧小区多为“老龄小区”,我们将在改造时注重增加适合老年人出行、娱乐的设施,如增设适合老年人娱乐设施、无障碍通道等,提升老年人的居住体验。
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