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洪盛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借鉴青岛“苗圃式”绿化的建议》(第8号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绿化事业发展的深度关注与宝贵建言,您提出的“苗圃式”绿化模式,聚焦“政府得绿、企业得利、社会受益”,对创新我区绿化建设路径、降低财政投入压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区住建局已对建议内容进行了全面研究梳理。
经审慎分析,当前推进“苗圃式”绿化模式面临两项核心现实问题,暂不具备全面采纳实施的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一、地块管辖权限跨部门,统筹协调难度较大
您建议中涉及的高速进出口、公路两侧大块荒地、废弃厂区、废弃校园等区域,其管理权限分属交通、教育、属地街道及相关产权单位,均不在区住建局管辖范围内。此类跨部门管辖地块的整合利用,需市级层面统一牵头,协调各权属部门明确土地使用、流转及责任划分等核心事项,区住建局暂无法独立推动地块资源的统筹梳理。
二. 财政资金保障不足,项目落地存在制约
“苗圃式”绿化虽能实现长期“以绿养绿”,但前期需投入资金用于地块勘测评估、规划设计、招标组织及初期监管体系搭建。当前我区绿化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现有绿地养护、口袋公园建设等民生项目,暂无专项经费支撑“苗圃式”绿化模式的前期筹备与试点推进,资金短缺成为当前实施该模式的主要瓶颈。
尽管暂无法全面采纳,区住建局仍高度重视您建议中的创新思路,已着手开展以下推进工作:
一、 主动对接协调
我局将向市政府反馈您的建议及我区面临的地块、资金实际情况,争取市政府牵头统筹,协调交通、教育、等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市级层面研究制定跨部门协调机制与资金保障方案,为模式落地搭建跨部门协作机制。
二、做好专业支撑
若市政府启动统筹工作,区住建局将充分发挥绿化行业管理职能,协助开展可利用地块的绿化适宜性评估,提供苗木选型、种植技术标准等专业指导;确保模式科学规范推进。
三、探索局部试点,积累实践经验
结合我区现有绿化项目,计划在口袋公园补植、道路绿化养护等工作中,尝试与本地具备资质的绿化企业合作,探索“企业提供苗木、政府支付合理养护费用”的轻量合作模式,为未来若推行“苗圃式”绿化积累企业对接、效果评估等实践经验。
区住建局将持续跟踪工作进展,积极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切实将您的优质建议转化为提升我区绿化水平的实际成效。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绿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待您继续为城市建设建言献策。
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