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倡导文明祭扫,规范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做好殡葬服务单位的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开展以“绿色殡葬,文明祭奠”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和法规宣传,把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时代发展相结合,积极开展“禁烧”活动,倡导鲜花祭祀、文明祭扫,提升殡葬服务和安全保障水平,确保群众祭扫活动文明、和谐、安全。
二、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3月24日至3月29日
(1)制定下发《吉林市丰满区2017年规范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工作方案》。
(2)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吉林市丰满区2017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能,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认真部署、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2.实施阶段:3月30日至4月4日
(1)全面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以殡葬改革和文明祭祀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好新闻媒体的力量,积极推广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倡导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积极推行文明低碳祭扫。
(2)大力加强对殡葬市场的监管。区民政局协同区文明办、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对销售经营殡葬用品的店(铺)进行联合整治,规范殡葬用品市场,净化殡葬市场环境。
(3)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突发事件,清明节前要做好祭扫场所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的检查与整治,确保不留死角,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因祭祀引发的安全事故。在祭扫高峰期,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祭扫人群的疏导,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4)加强对街边路口及广场乱烧纸的行为进行管治。在清明节期间,除殡葬祭祀场所禁止烧纸外,主要街边路口也要求禁止烧纸,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属地派出所、村(社区)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街边路口及广场烧纸行为的监管,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而努力。
3.各部门职责划分
区文明办:组织民政、公安(消防、交警)、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林业(森警)、新闻媒体等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倡导文明祭扫方式,营造绿色殡葬。
区民政局:会同公安、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制作销售殡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规范,对制作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丰满公安分局:会同民政、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维护正常执法安全秩序。
丰满交警大队:派驻警力,保障维护好去往江南公墓、佳龙园等主要祭祀场所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丰满工商分局:对殡葬用品批发网点和销售殡葬用品的店(铺)进行全面的清理规范,会同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区执法局:对街边路口销售烧纸现象进行清理,对管辖区域内的路段销售烧纸的行为要进行清理;对街路口、广场、绿地烧纸、焚烧祭祀用品行为进行督查,对去往主要祭祀场所(江南公墓、佳龙园)的道路两旁销售祭祀用品的进行清理。会同民政、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清明节群众祭祀用火的防范工作,防止发生林业火灾事故。4月2日至4月4日期间,每日上午6时至12时,派出30名森警,协助主要祭祀场所做好火险防范工作,
丰满消防大队:4月2日至4月4日期间,上午6时至12时,派出2台消防车,配备相应警力,协助江南公墓(1台)、佳龙园(1台)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区卫计局:安排两辆救护车和4名医护人员,负责发生突发事件后的群众伤病救助工作。
各乡(镇)街:组织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文明祭祀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政府通告。各乡(镇)、红旗街道要在通往林区的主要路口加强看守,杜绝上坟烧纸现象等的发生,江南街道和泰山街道要组织动员机关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街路口、广场、绿地,特别是吉林大街、泰山路、宜山路、长江街、恒山东路、恒山西路、滨江路等烧纸、焚烧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劝阻、引导、制止,落实安全包保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是群众进行祭祀活动的高峰期,又值小长假期间,车流量大,人员密集,安全隐患较大,各乡(镇)街、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群众祭祀活动文明、和谐、安全。
(二)明确责任分工,搞好相互协作,各乡(镇)街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相关各项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管,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即要履好本职,又要协作配合。
(三)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由于吉林市被省民政厅确定为清明节祭扫观察点,按照市民政局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对清明节工作进行总结,并于4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情况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由其汇总上报市民政局。
四、组织机构
成立2017年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 哲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穆 春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庞振宇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李欣舒 区文明办主任
高 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春辉 区林业局副局长
张 巍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李海涛 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佳庚 丰满消防大队教导员
范丽华 丰满工商分局副局长
张玉海 丰满公安分局副局长
岳春禹 丰满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王玉玲 江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徐兴龙 小白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马 卓 前二道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吴亚春 旺起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
李云朋 江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纪 兵 泰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镜然 沿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常 富 石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邹洁丽 丰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迪 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主任由高军兼任。主要职责是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的组织、落实、协调、督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