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切断病源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4号)》和丰满区《关于餐厨垃圾(泔水)饲喂生猪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吉丰防动指发[2018]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通知。
一、全区范围内产生、收集餐厨垃圾(泔水)的单位,个人和生猪养殖场(户),均须遵守本通知。
二、全区范围内的单位,个人和生猪养殖场(户)禁止使用餐厨垃圾(泔水)饲喂生猪。
三、全区范围内的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企业不得将产生的餐厨垃圾(泔水)出售或者赠予以饲喂生猪为目的的餐厨垃圾(泄水)收集单位、个人和生猪养殖场(户)该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工商部门配合。
四、收集餐厨垃圾(泔水)的单位、个人不得将收集的餐厨垃圾(滑水)运送至生猪养殖场(户)用于饲喂生猪。该环节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负责,交警部门配合。
五、各乡(镇)、红旗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监督管理、落实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餐厨垃圾(泔水)饲喂生猪情况的排查和清理工作,逐场逐户登记,加强餐厨垃圾(泔水)全链条管理,该环节由各乡(镇),红旗街道负责,区农牧水利局和公安部门配合。
六、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于阻碍执法人员执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知由各乡(镇)、红旗街道、区农牧水利局、区城关部门组织实施.市管理执法大队、市公安局丰满分局、市食药监局丰满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