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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11013520654E/2025-06297
分  类: 房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19日
标      题: 吉林市新城大路项目(苏合街-万丰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211013520654E/2025-06297 分  类: 房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19日
标      题: 吉林市新城大路项目(苏合街-万丰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2日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 (中办发(2021) 11号)、《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吉办发(2021) 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公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市新城大路项目(苏合街-万丰街)

二、项目简介

1.拟征地位置、范围及面积:

起点苏合街,终点万丰街,道路宽90米,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详见红线图);

2.征收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

3.拟征地块开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示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就本项目实施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对象范围为可能受本次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事项为:

1.对本次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了解程度;

2.本次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实施对当地社会经济及发展的影响;

3.本次国有房屋征收的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最关注本次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本决策的实施有建议或意见的群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及评估单位反馈。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四、评估主体及评估单位

评估主体: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委托单位: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 系 人:杨超

电    话:0432-63344078

电子邮箱:304356376@qq.com                   

通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更山东路辅路与东山街交叉口南60米

评估单位:吉林方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鑫宇

电    话:0432-62041328

电子邮箱:761363251@qq.com                           

通信地址: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司法大厦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