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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11013520654E/2025-06891
分  类: 房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 ; 决定
发文机关: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标      题: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发文字号: 吉市丰政房征〔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211013520654E/2025-06891 分  类: 房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 ; 决定
发文机关: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标      题: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发文字号: 吉市丰政房征〔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1日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丰满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新城大路项目(苏合街-万丰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征收事宜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起点苏合街,终点万丰街,道路宽90米(详见红线图)。

二、房屋征收主体: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三、房屋征收部门: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吉林市吉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五、房屋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

六、签约期限:10日。签约期限的起始时间为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分户评估报告之日

七、新城大路项目(苏合街-万丰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