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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业攻坚的实施意见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业攻坚的实施意见
 
 
    

吉市政发〔201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吉发〔2016〕6号)精神,加大我市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进力度,破除发展束缚,补齐发展短板,打赢我市服务业攻坚战,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攻坚目标和方向
(一)攻坚目标。总量目标,“十三五”期间,服务业年均增速10%,2016年实现增速达到10%;结构目标,到2020年服务业占GDP比重达到50%,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50%。2016年服务业占GDP比重达到45%,较同期提高0.9个百分点,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46.3%,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二)重点攻坚方向。围绕促进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网络化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品质化发展。推动商贸流通、房地产等传统行业稳步增长,在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技术研发、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实现新突破。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实施总量扩张攻坚。按照优化增量、激活存量的原则,进一步壮大服务业经济总量。
1.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共实施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500项。2016年,围绕升级传统服务业及壮大现代服务业,重点抓好全市28项总投资2亿元以上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推进重点园区建设。引导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产业集聚发展,“十三五”期间,着力抓好10个重点园区建设,力争评定省级服务业集聚区3个。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促进重点领域企业健康运营。支持9户龙头型企业做大做强;引导8户新业态企业加快成长;支持18户规上、限上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推动9户增速回落企业企稳回升。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4.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十三五”期间,谋划储备重点服务业项目500项。2016年,谋划100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现代服务业项目,纳入国家项目储备库。市发改委、市经合局负责。
(二)实施结构优化攻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工农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重点在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物流业、技术服务业、专业服务业等领域实现跃升。
1.做强现代物流业。
提高物流业承载能力,重点抓好长吉图物流园、傲辉农副产品物流园等综合性及专业化物流园区建设。市发改委负责。
提升服务质量,完成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的物流快递车辆推广工程、快递最后一百米提效便民工程、电商物流快递行业服务提升工程。市商务局、各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负责。
提高物流业集聚化水平,重点抓好博宇医药物流园、安中危化品物流园以及保税物流中心等园区招商工作,集聚物流企业400户以上,2016年力争集聚企业100户。市商务局、市经合局负责。
提高物流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重点抓好华驿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博宇医药物流药品智能仓储系统建设。市发改委负责。
对新评定为4A、5A级物流企业和国家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给予奖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负责。
  1. 提升技术服务业。“十三五”期间,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80户。
     2016年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户以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户以上。市工信局负责。
    建设完善以科技大市场为核心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鼓励科研成果优先在本地转化,将不低于7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科研人员(团队)。市科技局负责。
    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与驻吉高校及中科院、吉林大学等域外高校院所合作筹建产业应用技术研究院,重点推进特种纤维与复合材料研究院、化工新材料(助剂)应用技术研究院、化学合成药应用技术研究院、健康产业应用技术研究院、电力电子应用技术研究院、大地化工-吉林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等重点产业研究院建设。市科技局负责。
    启动吉林市知识产权科创中心建设(市科技局);高起点规划科技创新城,启动高新北区核心区一期建设项目。市科技局、市规划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 拓展金融服务业。
     壮大金融总量,“十三五”期间引进域外金融机构5家,实现村镇银行全覆盖,2016年引进域外金融机构2家,设立村镇银行2家。市金融办负责。
发展资本市场,到2020年新增上市和挂牌企业40户,2016年力争新增10户。市金融办负责。
建立完善要素市场,加快人参、矿泉水、杂粮、杂豆等农产品期货交易平台建设。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农委负责。
加快企业债券融资步伐,推动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市发改委、市金融办负责。
加快发展保险市场,壮大健康、养老、汽车、农业等专业保险公司,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完善都邦保险法人治理结构。研究落实我市农村金融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按照“成熟一支设立一支”的原则,加快组建产业发展基金。研究探索对服务业企业融资提供必要增信和周转接续手段,支持其债务重组。市金融办负责。
培育金融新业态,抓好金牌金融超市等重点项目建设。丰满区政府、市金融办负责。
加强金融创新,启动建设昌邑区省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昌邑区政府、市金融办负责。
完善金融监管机制,落实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参与建立全省防范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推动信用制度建设,打击金融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市金融办、市编办、市公安局负责。
  1. 培育信息服务业。
     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发展云计算、软件和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互联网经济。开展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乡村建设。市信息化办、市发改委、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市商务局负责。
推进“宽带吉林”“信息惠民”工程,落实网络“提速降费”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4G基站比例提升到40%以上。市工信局负责。
抓好意邦数据中心运营。市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推进中国联通云基地建设。市信息化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将我市云计算、大数据企业优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推荐其纳入全省“用电大户直购电试点”范围。市科技局、市发改委负责。
全力推进高新北区创新产业园一期建成运营深入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推动一网全城、淘宝特色吉林市馆加快壮大,抓好筑石电商产业园、云耕农业农村电商平台建设。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龙潭区政府、昌邑区政府负责。
以二台子机场和吉林保税物流中心为载体,争创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市商务局、经开区管委会、市城建集团负责。
支持电商村镇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市商务局负责。
围绕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公共安全等领域,推广物联网应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委、市畜牧局负责。
推动教育、汽车电子、信息安全等行业建立软件联盟,积极推动我市东杰科技、吉化软信、大仝数码、开元科技4户软件公司加入吉林省工业软件发展战略联盟,美联科技、户联传媒2户软件公司加入吉林省教育软件发展战略联盟。市工信局负责。
  1. 做精商务咨询及会展服务行业。
    积极推进商务咨询领域市场开放,培育引进一批战略规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工程咨询、信息技术咨询等提升产业发展素质的咨询服务企业。市建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
    提升会计、法律、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评估认证等服务专业化水平。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负责。
    提高我市会展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引进一批国家级、区域性特色展会。市商务局、市经合局负责。
  1. 完善检验检测及售后服务业。
    鼓励在化工、农产品、新材料、电力电子等主导产业领域建设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培育一批权威性检验检测及认证机构,帮助企业开展在线检测服务,抓好中新食品区食品质量检验中心等项目建设。市质监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推动本地售后企业开展设备监理、维修和运行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市质监局负责。
  1.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节能环保新机制,发展一批碳排放交易、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节能评估、环境咨询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和服务企业,抓好“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城市”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1. 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深入开展“双创活动”,加快构建创客空间,建设10个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地税局负责。
    实施“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工程,全面开展“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市信息化办负责。   
    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引导大专院校、社会机构、企业开展服务业人力资源培训。市人社局负责。
    实施江城英才“双创”扶持计划。市科技局负责。
    稳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市教育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抓好高新北区职业教育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市教育局负责。
    完成淘宝特色中国.吉林市馆创客空间5500平方米扩建项目。市商务局、市城建集团负责。
  1. 做优农业服务业。
    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需求,开展科技指导、信息服务、物流配送、金融支持、专业培训等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市农委、各相关部门负责。
    加快建设丰满、蛟河2个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区),到2020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达到1000个以上,2016年达到400个以上,市级以上星级企业稳定在50户以上。市农委负责。
    推进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识认证,“十三五”期间,新增“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100个以上,2016年新增22个。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负责。
(三)实施消费升级攻坚。重点在旅游业、文化体育产业、健康养老产业、商贸流通业、房地产业等方面实现突破,推动消费性服务业加快发展。
1.壮大旅游业。
整合旅游资源,策划覆盖全域、全时节的特色旅游线路,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品牌,支持在重点媒体推介我市旅游精品线路。启动“互联网+旅游”平台建设,发展网上查询、预定、支付、投诉等服务。完善旅游商品体系,加强研发设计、生产加工和销售网络建设,统一开发运作一批特色旅游商品。推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市旅游局负责。
做好松花湖景区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作及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工作。松花湖管委会负责。
高标准完成万昌-孤店子温泉带规划。市规划局负责。
启动朱雀阁、红叶岭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实施红石国家森林公园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市林业局负责。
建设游客服务中心,规划建设雾凇室内体验馆项目。市旅游局负责。
开发建设雾凇岛旅游景区、规划建设冰雪娱乐场、雾凇冰雪温泉文化体验馆、满族文化旅游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龙潭区政府负责。
2.做精健康养老服务业。
    围绕生命全周期,发展药品及健康食品研发生产、医疗卫生服务、健康体检监测、康复疗养、中医保健、体育健身、健康咨询等产业,构建大健康产业链。市卫生计生委、各相关部门负责。      
    逐步推行分级诊疗。实施市第六医院和市结防所等改建项目,推进吉林卫校异地新建项目建设。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编制完成《吉林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市民政局负责。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十三五”期间,城区新增养老服务床位8000张以上,2016年新增1600张。市民政局负责。
    鼓励医养结合,创新传统健康养老产业模式,深入推进市场化发展养老产业国家试点。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负责。
    围绕老年消费群体,发展智能养老,开发养老服务信息产品,推进水晶人传媒科技公司城区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平台等项目建成运营。市民政局、市老龄委、昌邑区政府负责。
  1. 繁荣文化产业。
    突出文化传承,支持满族歌舞、吉剧、二人转等艺术作品创作。打造文化品牌,重点发展吉林歌舞、吉林影视剧、吉林纪录片、吉林期刊、吉版图书、特色民间工艺品等,推动吉林品牌文化产品出口。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
    加快文化资源集聚,推进文化创意、演艺娱乐、影视制作、文化科技等产业园区建设,重点推进蚁神动漫文化创意园区加快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龙潭区政府负责。
    对于获得国际和国家级重要奖项的原创精品,给予一定奖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负责。
    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多元化发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和上市融资,重点抓好吉林市歌舞团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负责。
    完善龙潭山、帽儿山文物保护旅游示范区规划。发挥人民大剧院等演艺载体功能,策划开展大型商业演出,推出精品驻场演艺节目。加强在国内主流媒体的宣传推介,开展影视拍摄、艺术写生等主题活动,不断扩大我市对外影响力。市文广新局负责。
    加快建设玄天岭文化公园。市建委负责。
    推进佛教文化园弥勒寺主配殿主体完工。松花湖管委会负责。
    建成吉林水师营博物馆。船营区政府负责。
  1. 激活体育产业。
    积极打造冰雪体育、山地运动、户外健身、民族体育四大体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运动医学、体育营养、体育传媒、互联网+体育等新兴业态,延伸体育产业链,重点培育一批生产体育运动器材、运动服装和功能饮料的企业。市体育局、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
    开展“全民冰雪季”、“全民健身百日行”等系列体育健身活动。实施冰雪奥运冠军培育计划,争创国家级冰雪训练比赛基地。全力办好2016吉林市国际马拉松赛。加强健身路径等群众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楼宇改造成为中小型便民体育设施。市体育局负责。
    组织好端午节龙舟赛,依托全民健身中心、北大壶、万科松花湖旅游度假区等载体,承办好CBA、全国高山滑雪赛等大型体育赛事。市体育局、北大壶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 优化商贸流通业。
    改造提升传统商贸、餐饮服务业,推动利用网络平台、APP、电商平台等开展线上线下服务,积极培育特色餐饮品牌,推动“老字号”企业加快发展,引导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市商务局、市发改委负责。
    加快推进昌邑万达广场、河南街商业中心等一批城市综合体和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打造新兴城市商圈。市商务局、昌邑区政府、船营区政府负责。
    做强一批专业市场,加快推进亚琦国际物流商贸城、百业国际五金汽配城等市场尽快形成集散效应,推动东北亚果蔬批发交易市场、中凯家居建材港交易市场加快建设进程。船营区政府负责。   
    加快农副产品流通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启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市商务局负责。
  1. 升级房地产业。
通过实施加强房贷支持、降低住房公积金使用门槛、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等系列举措,加强政策资源整合创新,出台我市房地产去库存的办法意见,加快房地产去库存进程。推进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全市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公积金负责。
    拓宽销售渠道,建立我市“自助式”商品房和存量房网上交易市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健全住房租赁制度,开展租赁业务,培育一批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加快房屋产权办理,进一步激活二手房市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售的商品住房租赁使用,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分配公共租赁住房2800套,发放租赁补贴至7500户。市房产局负责。
优化住房及用地规模和结构,引导新开工项目开发适销对路产品;搭建融资对接平台,推动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防范系统性风险。市建委、市金融办负责。
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鼓励建设绿色、节能、环保型住宅。积极推进“房地产+”战略,允许符合条件的未开发房地产用地变更用途,转向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创客、电商、健康、旅游、文化、金融中介等产业同房地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市建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打通回迁安置与商品房市场通道。市建委、市房产局负责。
(四)实施深化改革攻坚。通过加大改革力度,激发产业发展动力。
1.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放宽服务业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集群注册;优化企业名称注册方式,允许使用新兴行业和新兴业态用语表述行业特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简化和完善注销登记流程,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建立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我市“省著名商标发展储备库”,对年度被评定为国家驰名商标和吉林省十大服务业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市工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 深化国企改革。
    跟踪上级部门即将出台的加快消除竞争性服务领域垄断办法,做好落实工作。市国资委负责。
    推进市金控集团、水务集团、歌舞团等服务业企业改制工作,加快国有资本证券化进程。市金融办、市文广新局、市国资委负责。
  1. 实施价格改革。
    深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同步推进交通、旅游和供热相关价格改革;减少价格限制,完善公共服务领域价格形成机制,依法编制市级定价目录清单,明确政府定价范围,放开市管公立医疗机构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非公立机构兴办的医疗、教育服务收费标准管控,制定公立医疗机构远程会诊收费标准;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研究制定PPP模式相关价格政策。市物价局负责。
4.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剥离具有市场职能的事业单位,加快培育和壮大以市场为导向的中介机构。市编办负责。
5.启动供销社改革。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全面加强为农服务。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6.推进企业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开展企业主辅剥离工作,推进企业剥离非核心企业,细化产业分工,“十三五”期间推动400户企业完成剥离,2016年完成剥离任务120户。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7.深入推进医疗改革。
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社保局负责。
实施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市卫生计生委、各相关部门负责。
(五)实施扩大开放攻坚。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
1.放开市场准入。
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包括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市发改委、市工商局负责。
减少行政审批,推广“全流程行政审批系统3.0”应用。市政务公开办负责。
研究细化支持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一步放宽合作办医的条件,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多种合作方式参与公立医院发展建设。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研究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以多元主体、多种形式兴办教育的举措。市教育局负责。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
进一步开放建筑领域技术服务市场。市建委负责。
  1. 推进政府资源开放。
加快公共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社会运行保障能力,着力提升公共服务的便利化程度、多样化供给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在教育、养老、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公共交通、住房保障、法律服务、文化体育、会议会展和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提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比重。进一步拓宽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项目,都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扩大PPP交易成果,推动更多服务业项目进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市财政局负责。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与县(市)互联互通的电子化交易平台;健全电子政务网络,依法及时公开政务服务信息,落实“四张清单、一张网”。市政务公开办负责。
  1. 搭建对外开放合作平台。
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东北亚区域合作,做好中韩自贸区对接,加快建设服务贸易园区。市经合局、市商务局负责。
加快推进中新吉林食品区建设,申报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区域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投入使用,建设产品出口“绿色通道”,争取更多产品进入以新加坡为主的国际市场,争设中国食品安全国际合作试验区。中新食品区管委会、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积极推动吉林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实现保税、出口退税等功能;支持吉林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积极支持加工贸易,特别是化工行业加工贸易发展;完善便捷通关政策,推广全国通关一体化和汇总征税措施;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市商务局牵头,市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畅通对外通道,加快推进二台子机场改扩建工程。市航空办负责。
(六)实施发展要素攻坚。提高要素供给能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1.重视人才培养与引进。
统筹利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企业等教育资源,加强服务业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开发培训;大力引进现代物流、金融、互联网、健康服务、文化旅游等领域急需和短缺人才;加强对高端人才的政策支持,服务业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可申请特设岗位聘用,不断优化引人、用人、留人的环境;加强保障服务,积极发展猎头公司、劳务公司等专业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人社局负责。
  1. 保障服务业用地供给。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服务业建设用地指标,批而未供的土地优先安排给重点服务业项目;民间资本建设经营性服务业项目,与国有企业平等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鼓励“退二进三”,支持旧城区改造、城区老工业区搬迁、关停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土地用于服务业发展,工业企业利用厂房、库房等存量房产兴办生产性服务业并连续经营的,可在三年内保持原有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不变;社会资本举办的服务业机构与国有事业单位享有同等的土地供应政策;利用被重组工业企业用地从事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的,可享受价格优惠政策,以仓储为主、附属及配套设施不超过国家规定比例的现代物流项目和高端修理服务业项目,按工业用地供地。对利用荒山、荒地、荒坡、荒滩和可开发利用的盐碱化土地开发旅游、体育、健康、养老等经营性服务业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实行公益类服务业划拨用地政策,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非营利性项目用地,可享受政府划拨供地政策;节水、新能源开发、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以及通信设施等项目,可按公用设施用途落实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供地,有偿使用的可以租赁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地。提高对服务业项目用地保障水平,统筹服务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加紧推进土地调规、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早开工、早见效。市国土局负责。
  1. 加强水、电、气、热等价格支撑。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服务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与工业同价政策;落实好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研究制定对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项目电价支持政策。市物价局负责。
4.减免企业税费负担。
新办服务业企业2年内免征自用房产和土地的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新办的服务业企业,3年内免征自用房产和土地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利用自有住宅新办服务业企业,原有登记的房屋规划用途不变,2年内免征房产税。市地税局负责。
对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市国税局负责。
对服务业企业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负责。
(七)实施政策保障攻坚。加大政策供给力度,构筑政策洼地,打造产业发展高地。
1.建立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
按季度发布服务业各行业领域投资发展纲要。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
研究制定《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意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推动加快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市发改委负责。
研究制定服务业用地相关扶持政策。市国土局负责。
制定服务业价格及收费政策。市物价局负责。
制定《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规定》。市商务局负责。
制定《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 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若干规定》。市建委负责。
研究制定利用公积金贷款二次购房政策,放宽物业费提取条件促进购房消费政策。市公积金负责。
制定《吉林市扶持优秀文艺作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委宣传部负责。
  1. 加强政府性资金引导投入力度。
     用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动态合理调整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范围,创新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方式,加大对轻资产新兴业态企业的支持力度;探索政府引导、社会投入模式,促进股权投资,建立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八)实施环境优化攻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完善服务业发展市场环境。
1.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完成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启动重点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单一窗口”试点。市政务公开办负责。
开通城市门户网站,搭建政务云平台。市信息化办负责。
  1. 规范市场秩序。
    按照全省部署,健全12312商务举报投诉网络,实现省、市、县三级网络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市商务局负责。
    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力度,推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市商务局、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建立政府信用考评和监督机制。制定奖惩办法,引导服务业企业遵守信用承诺。市金融办负责。
  1. 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我市服务业发展的基础环境、优势资源、优惠政策等向域内外广泛宣传,积极报道表彰服务业先进企业,推广其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营造社会各界关注服务业、投身服务业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负责。
  1. 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
    针对现代物流、商务咨询、电子商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尚无具体统计核算数据的行业,探索研究统计核算制度。市统计局负责。    
     对于中东、东市商场等以个体业户进行单独结算的大型商场,通过建立网上商场等形式,探索推动其统一结算,争取纳入限上企业进行统计调查。市商务局、市统计局负责。
    加大“规上”和“限上”企业培育力度,“十三五”期间,新增限上商贸企业500户,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500户。2016年,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00户,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100户。对新增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推进企业晋档升级。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对入库纳入服务业统计调查的重点企业,建立报表跟踪包保责任制,保证企业报表切实反映实际发展成果,保证企业相关发展指标有较快的增长速度。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统计局负责。
    全面开展全地区服务业企业清查工作,确保应入库企业全部纳入统计范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统计局负责。
  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吉哈高速公路吉林至荒岗段、长吉高速扩建、长吉南线等干线公路和及农村路网建设。市交通局负责。
    加快推进城市轻轨建设。市建委负责。
    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供给。市建委、市物价局负责。
    推进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设施建设。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公用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服务业攻坚领导小组,理顺管理机制,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完善本领域攻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二)完善推进机制。建立服务业攻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服务业发展的调度机制、分析机制和会商机制。按月调度工作进展、分析发展形势、提出针对性措施。建立重大事项包保责任制度,对重大项目、重点园区建设,重点企业运营形成由市级领导牵头、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联合推进的包保机制。
(三)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把服务业发展攻坚纳入绩效考核,制定服务业攻坚工作考核细则,建立攻坚工作的考核评比及奖惩机制,每季进行讲评通报,对于对攻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主动,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直至问责。建立服务业督查机制,由市委市政府联合成立督查组,对各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服务业清查工作等重要事项按月进行工作督查。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