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吉林市丰满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 http://www.jlfm.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丰满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吉林市吉林大街76号丰满区人民政府3号楼4楼;邮编:132013;电话:0432—64661068;邮箱:fmqfg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严格落实《条例》,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和公众互动新模式,依法依规严格审查信息公开内容,正确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坚决避免信息泄密、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着力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大力推行便民利企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有力推动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始终处于社会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有效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我局根据单位人事调整,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王贺局长任组长,陈波副局长、刘贺男副局长、石凤林副局长任副组长,以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办公室。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单位目标管理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1、机构改革以后,我局结合实际,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新一步的周密部署,将价格认证和:脱贫攻坚列入政务公开范围。
2、深化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增强了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以往各条目发布的信息进行了整理修改,使其更加标准化,更加完善统一。凡是已公开发布的信息,在信息的索引号、关键词、附件上传、图片预览等项目都做到内容完整,显示正常,段落字体工整清晰。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充实,同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网信息发布时效性和服务的便捷性。
(四)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功能
发改局政务信息公开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将我局出台的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等信息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发布,加强了公众服务、对外宣传等功能。开辟了机构信息、经济动态等专题栏目,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服务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118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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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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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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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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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202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8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20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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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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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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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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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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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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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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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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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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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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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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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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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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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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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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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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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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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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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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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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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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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依申请公开事项中,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一些资料,有些不是由我局产生的,如何界定哪些是应由我局向申请人提供,还是建议申请人向别的单位查询,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界定。
2.对于涉及政策性、敏感性强信息如何答复及处理,需要上级机关和司法部门给以政策支持。
3.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在继续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方面,还需要继续提高。
4.人员力量薄弱。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身兼数职,在信息公开工作上投入时间精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统一认识,统一口径,提高答复水平。
2. 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强化制度执行,定期开展工作检查。
3.加强人员培训,重视宣传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全局工作的全过程,使全局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加强日常政务信息的收集,做到及时公开,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增加信息量,提高信息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丰满区发改局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