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2021年度吉林市丰满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按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的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fm.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丰满区教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29号;邮编:132013;电话:0432-6456235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教育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公正、透明为主线,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群众、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务信息,推进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信息公开部署
1、健全组织机构。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长任组长,副局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领导组成员,局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2、明确工作责任。我局根据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和教育局的工作实际,完善了《丰满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程序、原则、要求,建立信息公开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更加突出政务公开的公开性、便民性和时效性。
3、细化公开内容。通过召开局扩大会议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主动向社会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包括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关机构设置、科室职能、教师资格的认定、民办学校申办手续等。公开教育局各职能科室的办公电话,积极接受群众对相关政策的咨询。
4、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上级要求,教育局要求科室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要严格把关。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形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公示。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按时打印纸质文件、编制目录和拷贝电子稿,并备存档案室。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在市教育局发布《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后》后,我局也在吉林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公开了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随即,丰满区政府召开由辖区内各乡镇街、公安分局、派出所、社区、全体中小学学校校长参加的2021年丰满区招生入学工作会议,会议及时传达了工作要求,解读了工作流程,并对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会议要求要公平、公正、公开的做好本年度招生入学工作。招生入学工作期间,教育局共接待来电来访人员达5000人次之多,同步解读政策要求,积极做好公开和宣传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宣讲范围,提高了公开的实效。
2、学生资助政策、教师职称评审、教师公开招聘等重点事项做好过程与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教育工作提质增效。
(三)政务运行全过程信息公开
1、执行情况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对各项教育工作执行情况主动公开,积极在政府网站全面呈现教育系统在主题教育学习、教育行政改革、教师管理培训、学校体育艺术活动、教育督导等工作的公开内容、缩短公开时限、为人民群众获取我局教育信息提供便利,切实提高教育透明度。
2、政务服务公开
在吉林市政务服务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zwfw.jlcity.gov.cn:66/cas/#/login)发布19项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公布服务流程、审查过程、审批时间,列明了政策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开了科室职能、监督方式等内容。方便了人民群众查询办事。并且完成吉林省政务服务信息平台数据的对接。确保了政务公开融入群众办事全过程。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及时动态更新公开目录。梳理和细化网站目录内容,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时限和方式,确保公开内容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公开信息共32条。对于《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统计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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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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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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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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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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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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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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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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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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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21年,丰满区教育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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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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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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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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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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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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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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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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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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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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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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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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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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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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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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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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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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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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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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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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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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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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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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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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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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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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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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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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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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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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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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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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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丰满区教育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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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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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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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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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教育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责任制,规范办事公开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为公民参政议政提供便捷的途径,让人民群众了解、理解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而不断努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