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丰满区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构建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稳步推进,务求实效,使政务公开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为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工作情况
1、完善领导体制。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目前,张岱英同志担任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张士明、谢佳玉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建设“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的机关为目标,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自查自纠,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简化和规范办事程序,完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我局现有公务员7名,工勤人员3名,参公管理人员4名,职员13名。并按要求认真参加公务员和各种业务培训。
2、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局内部《组织工作制度》、《公共服务行为规范》等43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各科室、下属单位工作职责并实行岗位责任制,上传业务流程图,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分量化至个人,实现管理制度化。
3、建立服务承诺责任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便利的原则,制定《丰满区民政局服务承诺书》,并把服务承诺、民政工作办结时限、咨询电话等服务承诺通过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4、严格公务员、职员考核制度。把公务员、职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纳入年度考核,认真按照《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公务员考核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了公务员、职员的考核,对全局7名公务员、3名工勤人员、4名参公管理人员、13名职员进行了年度考核。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务公开内容具体。一是公开本局职能中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如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目上公开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婚姻、殡葬、收养登记等服务内容;二是详尽说明申报办理有关审批事项的条件、所需材料和要求;三是明确公开对受理的申报事项在办理时限上的承诺;四是公开业务咨询和接受投诉电话;五是公开收费、执法依据和标准;六是公开办事结果,如对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享受抚恤金人员在局内和社区公开;七是公开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2、政务公开形式多样。一是网上公开,将领导成员、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业务办事指南和流程、办结时限和投诉电话等在区政府在网站民政局栏目上公布;二是上墙公开,制作民政局办事指南,内容包括本局基本职能、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等,为办事人员提供便利;三是会议公开,利用会议发布有关需要进行公布的情况;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民政工作动态;五是在乡镇街、村、社区公开,在各乡镇街、村、社区通过宣传板公开民政各项工作。
3、政务公开程序规范。我们根据本局的职能和法律政策依据,公开民政业务工作办事程序,并进行了规范。
4、政务公开时间明确。公开时间以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涉及多个环节的工作,已有结果的各个环节及时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行政服务窗口共受理各类业务6482件,实现按时办结率100%。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类信息,主要包括婚姻登记、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老年优待证》等信息服务。接收和处理各类信访事项5件,办结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违规收取申请人任何其他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存在怕麻烦、抵触情绪等等。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注重干部教育,转变思想,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构建我局公共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新平台。具体来说,要抓好三项工作:
(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普及延伸
进一步增强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逐步从传统方式公开向现代电子政务公开转变,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大力推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
在巩固完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的同时,按照市、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民政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同步发展,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政府施政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制度。
(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
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监督保障机制,对民政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构建阳光政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丰满区民政局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