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信息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职能部门积极行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09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根据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2009年以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2009年成立了丰满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支书记赵继英同志任组长。明确了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编制指南,界定内容。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按规范编制、公布《丰满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丰满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三)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制定下发了丰满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评报告、2009年法制工作计划、法制工作考核制度、法制工作责任制等,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并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培训,提升素质。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机关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数为8条,占总体的比例的50%;业务管理类信息数为3条,占总体的比例的20%;其他类信息数为5条,占总体比例的30%。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这样要为政务公开揭示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09年01月0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2009年01月0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09年,我局始终重视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在加强制度建设,充实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常规化、程序化亟待加强;政务公开揭示板编排有待进一步优化。
针对存在问题, 2010年我局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技术手段,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完善制度体系。认真学习借鉴各部门各地区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修订《丰满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丰满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制度,明确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二)丰富公开内容。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最快速度地公开应予公开的信息。
(三)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揭示板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尝试通过新的发布形式,及时向公众公开有关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更好地为社会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服务。
(四)建立监督和评测机制。对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对发现和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五)开展业务培训。局内部进行《条例》解读、信息保密审查等培训,进一步增强全体公务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