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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满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信息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职能部门积极行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根据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2023年以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调整了丰满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刘长城同志任组长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编制指南,界定内容。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按规定调整公开《丰满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丰满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三)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制定下发了丰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全区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并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培训,提升素质。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机关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一步加大财政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三是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