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满区卫生健康局隶属于丰满区人民政府,为正科级单位, 加挂吉林市丰满区中医药管理局牌子。机关行政编制 8 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3 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1 名(科股级)。所属事业单位 9 个。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标准、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 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 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 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含中医)地方行业 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区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相关工作,为上级研究提供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信息的基础数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 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编制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在我区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市、区重 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 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管理区中医药管理局,代管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和 区红十字会,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