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满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机构职能 >> 政府工作部门

丰满区农业农村局
 吉林市丰满区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机、水利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及应由本部门承担的审批事项。
(二)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工作;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承担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以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农业保险、农民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
(五)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发展工作。
 (六) 负责全区种植业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八) 负责全区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相关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渔政监督管理。
(九) 制定全区农业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协调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及试验和示范,指导全区农业、水利、水产、农经干部培训及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全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及时通报全区农业工作动态。
(十)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和管理工作。
 (十一) 负责农田整治项目、农业投资项目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
(十二) 负责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四)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即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河道堤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十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用水计划及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指导节水和灌溉有关工作。
(十七)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维护水利工作秩序。
(十八)组织指导编制重点江河和重点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和修护工作。
(二十一)指导全区水库移民工作的实施。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