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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满区司法局
 吉林市丰满区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报送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组织指导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和认定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备案;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审验、管理、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工作。
     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丰满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指导普法宣传工作。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管理全区各乡(镇)街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五)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协调落实本系统信息化规则、技术标准。
   (八)做好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司法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政治处)、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法律援助科(法律援助工作办公室)、行政复议与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科、管理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