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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满区民政局
  吉林市丰满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区城乡低保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城市扶困政策,做好全区城市扶困管理工作,救助企业特困职工。
    (四)指导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的建设和发展。
    (五)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工作。
    (六)负责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七)承办省市区政府交办的区内行政区划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和勘界工作及地名、命名、更名报批工作。
    (八)统一管理全区婚姻登记工作。
    (九)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
    (十)负责全区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和审计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吉林市丰满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指导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负责城乡低保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城市扶困政策,做好全区城市扶困管理工作,救助企业特困职工;承办省市区政府交办的区内行政区划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和勘界工作及地名、命名、更名报批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区殡葬改革工作;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