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吉林省政府网 吉林市政府网

一网搜索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赵承利\房证)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 2017-02-03 10:27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赵承利 因保管不善,将 S000006528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赵承利

2017 2 3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S000006528

权利人:赵承利

不动产权利类型: 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单元号:220202009001GB00099F00010048

不动产坐落:昌邑区通潭西区1-4号楼4单元545

备注:

公告单位: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23


站群导航
站群导航 |
县(市)区政府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州政府网站 |
各省市政府网站 |
国家部委网站 |
新闻媒体
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法院
市检察院
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州政府网站各省市政府网站
国家部委网站新闻媒体
打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