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志安 因保管不善,将 吉市国用(2007)字第22020300258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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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吉市国用(2007)字第220203002580号
权利人:王志安
不动产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单元号:220203003008GB00137F00010042
不动产坐落: 龙潭区铁东街A1小区52号楼2单元1层17号
备注:
公告单位: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