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2022)吉0221执1386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吉市国用(2011)字第220204003269号该不动产权执行裁定转移到车长文名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 杨威
声明人:车长文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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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吉市国用(2011)字第220204003269号
权利人:杨威
不动产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单元号: 220211003048GB00016F00010311
不动产坐落:高新区前锋新村18号楼39号车库
备注: 出让 土地面积4.15平方米
公告单位: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