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朴云凤因保管不善,将S0003134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龙潭区铁东商贸中心住宅区4号楼2单元2层1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朴云凤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78
2024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