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吉林市锦东家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吉市国用(2016)字第22020200601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厂镇永胜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吉林市锦东家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28
2024年 7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