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桂梅因保管不善,将S0001125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证书登记不动产坐落为丰满区中环滨江花园15号楼1单元3层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桂梅
不动产登记机构联系电话:69953878
2025年3月6日